“证照分离”改革如何优化?@重庆市民 请你提意见

16.06.2021  16:05

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重庆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后简称“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方案提出,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以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同时,在重庆自贸试验区加大改革试点力度,力争2022年底前在全市建立简约高效、公正公开、预期明确、宽进严管、安全有效的行业准营规则。

取消6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

方案提出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将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重庆市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以及在重庆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要动态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

方案还提出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其中,在全市范围内取消6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重庆自贸试验区试点取消1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审批后,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证件。

另外,在全市范围内将1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在重庆自贸试验区试点将1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审批改为备案后,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

在优化审批服务方面,方案也有明确要求。比如,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等13项设定了许可数量限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数量限制,或者合理放宽数量限制并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企业存量、申请排序等情况,鼓励企业有序竞争。

建立全市统一涉企电子证照

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

方案要求,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编制的经营范围规范目录,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服务。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

方案还要求,明确“”“”功能分离,营业执照确立企业主体资格,许可证赋予企业经营资格,企业确立主体资格后,即可以主体身份申办涉企经营许可,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在重庆自贸试验区试点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

同时,加快推进政务数据与市共享系统实时对接,实现跨层级、跨部门的涉企经营信息共享。市市场监管局实时将企业注册登记信息推送至市共享系统,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市共享系统获取需办理涉企经营许可的企业相关信息,将其纳入对应管辖层级的监管范围,防止监管“缺位”。

另外,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建立全市统一的涉企电子证照库,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涉企经营信息和电子证照统一全量归集至“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进而归集至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保持实时更新。

方案提出,要加强电子证照运用,实现跨层级、跨部门共享互认,推广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商业活动等领域运用。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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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

公众可在市市场监管局官网查看方案详细内容。

同时,公众可于2021年6月1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相关意见或建议:

1.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403号(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309室(邮编401147);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3. 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63712983。

上游新闻记者 刘波 实习生 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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