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审判辅助事务全力服务执法办案
13.03.2017 17:03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集中收转诉讼材料。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窗口,安排专人接受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提交的诉讼材料,转交合议庭或承办法官。接收材料后工作人员应进行登记,并立即联系案件承办法官或书记员,及时转交材料。如案件承办法官或书记员因开庭、外出等原因无法接收材料,工作人员应将材料进行分类存放,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领取。2016年以来,诉讼服务中心收转各种材料4600余份。
二是集中开展归档扫描。成立文印扫描中心,归口诉讼服务中心管理,各审判业务庭案件办结后,交文印扫描中心扫描上传归档。具体工作流程是:先由各业务部门对卷宗进行整理,编好页码,而后移交档案室进行查验,再由档案室移交扫描中心集中扫描、上传、装订、归档。2016年以来,共扫描归档案件2000余。
三是集中抽选陪审员。诉讼服务中心建立陪审员信息库,录入陪审员姓名、职业、住址、联系电话、专业特长等信息。审判业务部门确定案件由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后,填写《陪审员选用通知单》交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使用电脑自动生成方式从人民陪审员名册中随机抽取,确定选用的人民陪审员名单。2016年以来已集中抽选人民陪审员1600余人次。
四是集中委托鉴定事项。将委托鉴定工作划归诉讼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当事人提出申请或法院决定进行司法鉴定的案件,审执业务部门填写委托鉴定申请表后,将案件有关材料移交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在接受委托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当事人,组织选择司法鉴定机构,并及时将案件委托至司法鉴定机构。2016年以来,委托评估鉴定223件次。 来源:綦江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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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2017 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