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试点“以奖代补”建设水土保持工程

06.05.2018  20:52

    为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市水利局、市财政局日前启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市财政局5月3日称,在区县自愿申报的基础上,今年起在梁平和城口先行试点,以后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此次奖补的对象为自愿出资投劳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农户、村组集体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建设主体。试点项目将与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脱贫攻坚目标、乡村振兴战略衔接,在水土流失区域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均可纳入奖补范围,包括规模100亩及以上的经济果木林、水土保持林、坡改梯、种草工程,以及配套建设的生产道路、排灌沟渠、蓄水池、沉沙凼等配套设施。

  需要注意的是,设计容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塘坝,以及其它实施难度大、安全风险高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与水土流失治理关系不密切的措施不纳入奖补范围。

  据悉,此次试点的奖补资金来源于中央和市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每个试点区县每年奖补资金原则上不少于1000万元。以生态效益为主的公益性措施、以经济效益为主的私益性措施,分别按照不超过单项措施概算单价的70%和50%奖补。

  两部门明确要求,以奖代补建设内容、奖补对象、奖补金额须在网站、工程建设涉及的乡镇和村组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建设主体的不良行为将实施失信惩戒,在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