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医调中心“四法”并举有效调处医疗纠纷

30.07.2015  16:50

自2012年6月成立以来,黔江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坚持患者利益、医疗机构利益和社会效益并重,运用四种调解技巧,灵活快速调解医疗纠纷,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柔性介入法。鉴于医患纠纷的特殊性,确立人性化调处工作原则,柔性介入,以关怀言行使处于弱势地位的患方感到慰藉,耐心倾听患方诉求,以宽慰制约激动,以缓冲避免冲动,“降温”现场,稳控事态,避免纠纷激化。

二是心理疏导法。调解工作是做人的思想工作。医患纠纷发生后,当事人由于认识存在偏差,尤其是患者及家属,容易缺乏理智,对纠纷的认识“情绪化”。对此,调解人员运用心理学知识,开展“心理疏导”,帮助患者及家属平静心情,逐步从不良情绪中解脱出来,重新面对纠纷现实,寻求有效的解决办法,为有效开展调解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是情理结合法。在医患纠纷调解中,医调中心以维护医患双方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坚持情理结合,在医患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以“和为贵”的传统思想为指引,调动当事人的诚信和情感,消除其疑虑和对立情绪,通过入情、明理、释法等方式,帮助当事人全面、客观认识纠纷事实,正确认识纠纷责任,找准利益平衡点,促成双方达成共识。

四是中介劝导法。启用中介力量,从不同角度进行调解。邀请患方信任的权威专家分析患者病情,讲解病理,帮助患方了解医疗活动程序和规范,增强医患纠纷理性解决程度;邀请律师向患方告知维权方式和渠道,劝说引导患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三年来,黔江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受理调解及协助调解纠纷121件,调解成功118件,调解成功率达97.5%。通过回访,满意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