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养中心擅自把《扒火罐的老人》挂上墙还喊冤: 的确用过,但并非是用于经营宣传
△摄影师唐明拍摄的《扒火罐的老人》原图
“为了拍摄《扒火罐的老人》,我蹲点拍摄了许久,并从数十张照片中,选出了这幅令人满意的作品。没想到,商家招呼都没打,直接挂墙上用来做宣传。” 《扒火罐的老人》作者乃中国摄影著作权首席代表、重庆摄影家协会理事、大渡口区摄影家协会副主席、资深媒体摄影师唐明。
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他将商家告上了两江新区法院。今(18)日,该起著作权纠纷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用十年镜头记录“下半城”生活
“好个重庆城,山高路不平。”这是主城原“下半城”的生动写照。2002年左右,重庆摄影师唐明便持续记录关于重庆下半城的生活影像档案。
老街道、老街坊、小诊所、下半城人的生活点点滴滴……十年时间里,唐明背着不会说谎的相机,穿梭在下半城的每条小巷,将其一一记录下来。
2012年,他从上万张图片中选出了50多幅经典作品,以《城记》之名在重庆图书馆展出,并被图书馆收藏。据悉,下半城残留的老影像中,有拔火罐的老人,也有梯坎上的老邻居合影。
“我希望能够拍出具有存在感的照片,让所有人感受到照片中传递出来的温度和亲切。”唐明介绍,他一直在关注重庆下半城,下半城是这个城市的根。
△《拨火罐的老人》原始数据(2007年拍摄于解放西路)
无意中发现作品被人擅自使用
“城市是记忆,是生活,也可能是向往,是一些岁月的残片。”唐明称,去年11月左右,他上铁山坪时,发现一家康复调养中心,在未经他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其摄影的《扒火罐的老人》挂在了经营场所的墙上。而且,商家还在挂画上打上了LOGO。
唐明介绍,他对该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而且这幅作品也是下半城纪实的代表作之一,曾荣获第五届重庆巿摄影艺术展金奖、重庆巿重点文艺作品扶持基金等。
今年1月,他请了律师,将康复调养中心告上了两江新区法院,除要求在《重庆晨报》上刊登赔礼道歉的声明外,还索赔损失包括作品使用费、维权费等共计4万元。
首次开庭调解因存在分歧未达成
“其实,我们真的很冤!”今(18)日下午6点,记者联系上了康复调养中心负责人,她称唐明老师的《扒火罐的老人》这张图确实在康复调养中心用过,但并非是用于经营宣传,他们也希望能和唐明老师达成和解。
上游新闻记者获悉,因开庭调解中,双方对赔偿金额的分歧较大,暂未达成一致意见。关于此次摄影作品维权结果,上游新闻将予以持续关注。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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