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履行省资源 为民省心获点赞

18.09.2017  04:16

2017年9月7日,南川法院水江法庭庭长邱广收到案件当事人李某送来的锦旗,李某对邱广认真负责办案,协调原被告双方履行约定义务表示感谢,对邱广在工作中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给予点赞。

2015年10月6日,原告李某在工作中与被告韦某发生纠纷,导致原告李某受伤住院,经当地派出所调解,被告韦某向原告李某赔礼道歉,并先行垫付医疗费1000元,同时双方就尚欠医疗费4000元签订了欠款协议。原告李某从2016年2月开始要求韦某偿还欠款,因被告未主动履行,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韦某支付欠款。承办法官邱广考虑本案系小额诉讼且争议不大,遂积极联系当事人,协调双方来到法庭,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实现调解结案。

调解结案不是案件的终点,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约定义务,才是调解的价值所在,也是节约执行部门司法资源的有效办法。在案件调解结案后,邱广继续做被告思想工作,2017年8月底被告韦某主动来到法庭向原告支付了案款。

今年来,在案多人少情况下,水江法庭仍然积极争取当事人开展调解,加强案件回访,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约定的义务,今年来已开展调解300余件,努力实现矛盾纠纷的真正化解,让当事人省心,同时也节省了司法资源,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

来源:南川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