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清单管理。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今年先将会计执业质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财政票据的使用3项检查先行纳入清单,本年度随机抽查事项计划占财政市场监管行政检查事项70%以上、其他行政检查事项50%以上,力争2017年全覆盖。二是名录管理。健全动态管理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法规规定不在检查范围内的市场主体和其他检查事项一律不列入。三是分类管理。对关系国计民生和财政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根据市场主体类型、行业、收入规模、地理区域等因素筛选抽查对象进行定向检查;其他日常监管项目,在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对象实施不定向检查。四是公开管理。“一单、两库、一细则”以及抽查情况、查处结果在业务监管信息平台或市财政公众信息网公布。五是痕迹管理。加强随机抽查的计划、实施、审理、处理等环节记录监督,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既保证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六是结果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综合运用经济惩戒、信用惩戒、联合惩戒和从严监管等措施,提高违法成本,加大抽查威慑力,对抽查中发现的管理和财税政策执行等问题及时指导整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