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财政部署中小微企业扶持资金加快“用出去”

20.10.2015  16:42
  市财政局近日发出《关于加强中小微企业发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在严格程序、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资金和项目管理的要求及时审核拨付资金,切实加快月度执行进度,提高年度预算执行率,充分发挥财政政策撬动作用,切实让企业活跃起来,进一步“放水养鱼”,进一步培育“源头活水”。
  《通知》明确,市级将建立区县支出进度与转移支付分配挂钩机制,对区县结转两年以上,且预算尚未分配到部门的中小微企业发展转移支付资金,一律收回市级统筹安排。
  《通知》要求,区县财政部门要规范中小微企业发展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管理,及时制定相应资金管理制度或办法,推动资金在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之间统筹使用,真正把钱花在刀刃上,花在中小微企业经营发展的迫切需求上。对区县结转一年以上的资金,可在不改变用途和报备的前提下调整用于同一类级科目下的其他项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通知》强调,对中小微企业发展转移支付资金将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建立约谈机制,市财政局将会同主管部门对区县进行抽查,对支出进度较慢的进行约谈。建立季报机制,区县财政每年3月、6月、9月和12月的25日前须报送支出进度表。
  今年4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工商总局视察强调,改革尤其是经济体制改革,就是要激发市场活力,把千千万万中国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激发出来、释放开来,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经济新动力,让中国经济始终充满勃勃生机。
  去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下,市财政会同相关市级部门,立足既要让企业办起来、更要让企业活跃起来,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转移支付力度,不断提供企业发展必要的公共服务,不断改善企业创业的服务环境,累计安排切块资金近20亿元,全市创业创新蓬勃展开。
  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市微企发展量质并进。总量新增6.1万户,同比增长14.66%,带动和解决就业24.52万人,第三季度月均发展1.89万户,环比增长117.24%。高校毕业生创办鼓励类微企1.68万户,增长441.94%,占鼓励类微企新增总量的45.85%。同时建成257个微企平台,入驻微企1.43万户。目前全市享受创业补助的17.66万户微企已有1.32万户成长壮大,其中今年新增1032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