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部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严格把关降低危化品运输安全隐患
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大渡口大队执法队员杨勇在查询驾驶员李某的证件
重庆晨报记者 廖怡飞 报道
今年1-7月,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大渡口大队共查获70起危化品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还督促企业落实危化品生产企业和存储企业的主体责任,从源头上对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把关,有效降低了危化品运输带来的安全隐患。
执法队员冒着大雨严格执法
“你坐到车上来嘛,外面在下雨,待会儿会被淋湿的。”执法队员杨勇和罗辉胜对着运输危化品的司机李某说道。昨日中午12点过,尽管大雨如注,但杨勇还是站在牛伏路上,仔细观察过往的车辆。
随后,他打开后备厢,拿出3个写有“交通执法”的锥形筒,将它们摆放在路面上,并对过往的货车和运输危化品的车辆进行检查。“那边就是伏牛溪油库,拉危化品的车子就是从那里出来。”他指着伏牛溪方向说道。
这时,两辆拉着柴油的罐车从伏牛溪方向行驶出来。杨勇见状,上前一步,立即打出手势,示意两辆危化品罐车靠边停车。“首先要看人、车是否取得相应的从业资质。”杨勇边说边走到罐车驾驶室旁。
他向驾驶员李某敬礼后,示意其拿出相应证件进行检查。李某将一叠证件递给杨勇,并立即下车接受执法队员的检查,他称自己是某石油企业的员工,拉了一车柴油准备送往綦江区。
杨勇仔细查看道路运输许可证、从业资格证等证件是否过期,是否拉有经营范围外的危化品,是否配备押运员,押运员是否有从业资格证等。杨勇看得非常仔细,突然,他发现该驾驶员的道路运输证上的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下方的期限是2015年8月18日,已经过期1天时间,他立即对李某进行了询问。
李某回应称已经在相关部门进行续期手续,不过证还没有办下来。执法队员立即对其进行严厉警告,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作出处罚,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立即纠正违规行为。
怀侥幸心理运危险货物遭查处
8月14日凌晨1时左右,直属支队九龙坡区大队接区交巡警移交,在歇台子党校附近查获一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长安面包车。违法行为人徐某因酒后无法开车,临时聘请某代驾驾驶员驾驶渝B931××长安小型面包车,该车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却装载了13个满罐液化石油气气罐和4个空罐。
经执法队员调查,13日晚,徐某到龙头寺帮其姐殷某装运液化石油气气罐到歇台子党校附近的一家餐馆,由于当晚喝了酒无法开车,便想到请代驾驾驶员为其开车,而车上装载的是13个满罐液化石油气气罐(每罐净含量11.5千克)和4个空罐,在14日凌晨1点左右将气罐运到餐馆门口时被周围群众报警举报。
徐某称其知道液化石油气属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自己的车不能用于装运液化石油气气罐,但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会被查到,也不会发生安全事故。
因渝B931××长安小型面包车是核定载人车辆,并无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该车进行了扣押,并责成责任单位立即对车上的易燃易爆物品进行转运。同时,徐某被罚款5000元。
定期走访积极执法成效显著
大渡口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伏牛溪片区是全市重要危化品集散地,所以大部分从辖区内经过的危化品罐车都是运输汽油或柴油的。据了解,辖区内共有9家有相关资质的危化品运输企业,车辆有800余台。
为了从源头上控制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管理,从去年9月开始,执法队员开始定期走访危化品存储企业或危化品生产企业。“这样一来,加强了企业的主体责任,能够更好地避免事故的发生。”该负责人说道。
走访后所带来的效果显著。许多没有资质却擅自从事危化品运输的车辆,在拉货时就会被企业制止,极大地降低了安全隐患。“至少没有合法资质却从事危化品运输的车辆在我们辖区是很少的。”该负责人说道,“我们也会进一步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对上路的违规运输车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尽最大努力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