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起维护公共利益的上游责任——重庆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纪实

19.01.2019  03:11




2019年1月19日,《重庆日报》第八版半版刊登:“担当起维护公共利益的上游责任——重庆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纪实”一文,内容如下:




2017年7月以来,重庆市检察机关强化“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使命担当,自觉把公益诉讼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积极搭建市委领导支持、检察机关牵头推进、相关部门配合参与的工作模式,凝聚起协同推进公益诉讼的磅礴力量,切实担当起维护公益的政治责任、检察责任和上游责任!

快进键”下的公益诉讼





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

对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公益诉讼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2017年10月,市委主要领导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积极作为、认真履职,扎实有序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提出,要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去创新做好公益诉讼工作。

2017年12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8年初,重庆市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形成“一点两面”的检察工作新态势,响亮提出要“培育公益诉讼这个新的职能增长点”。

精神引领行动。各区县纷纷响应市委部署,积极构建党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领导体制,30个区县党委、人大、政府专门制定或联合发文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或决定。

政治引领,为公益诉讼按下了“快进键”;制度先行,让公益诉讼驶上了“快车道”——

2018年5月,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食药监局分别与市检察院联合会签《关于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的意见》,建立系列协作机制,汇聚公益保护合力。

专业的人办专业的案。市检察院成立公益诉讼专业团队,积极借助“外脑”力量,启动全市公益诉讼辅助专家库建设,为公益诉讼开展提供智力支撑。

说一千道一万,狠抓办案才是关键。为彻底改变案源少的现状,市检察院从全市全面搜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并组织精兵强将集中评估统一甄别线索。很快,确定5件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同时对最高检挂牌督办案件实行提办。重庆市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领办了最高检挂牌督办的石柱县西沱镇移民生态工业园侵占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一案,并前往石柱县向县政府送达了检察建议书。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之首。

荣昌区检察院办理重庆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秀山县检察院办理首例英烈保护案等,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意味着重庆市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工作驶入了“快车道”。

民生里的上游责任





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

如何履行检察职责,切实担当起维护公益的上游责任,重庆检察思考得很多,也做得更多。

龙溪河沿岸,污染少了,山更绿了,水更清了。”国务院通报表扬了重庆市统筹规划精准治理龙溪河流域水环境的做法。推动龙溪河这一改变的,正是梁平区检察院发出的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2018年3月,重庆市检察院部署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梁平区检察院以保护长江支流龙溪河为出发点,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建办案团队,先后6次随梁平区督察组共同走访龙溪河流域,并根据摸排到的环境污染线索,立案启动公益诉讼案件2件。

2018年6月,该院向当地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镇政府直接关闭16家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场,并加大资金投入支持畜禽养殖场环保设施建设。

重庆地处长江上游,必须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重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梁田介绍,在长江流域、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市检察院在全市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整治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助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截至2018年12月,专项行动中,重庆市检察机关共摸排线索855件,立案79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35件。2018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万鄂湘来渝视察时,专门听取了这项工作汇报,并给予肯定。

此外,全市检察机关还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推动有关部门严格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和措施,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药安全。

2018年7月,荣昌区检察院针对该区552家“美团”、15家“饿了么”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的问题,在调查取证后,及时向荣昌区食药监局、区工商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两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外卖店下线260家,亮证972家。截至2018年12月,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重庆市检察机关共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68.6吨,督促查处销售假药63种,价值117万元。

公益语境下的共赢格局





来涪陵多年,我第一次直观感受到涪陵的水这么清澈,生态这样美。”2019年1月2日,新年上班第一天。重庆市检察院、各分院、区县院三级检察机关联合市河长办在涪陵开展“三级两长护河大巡察”活动,一同视察的重庆人大代表杨晓峰由衷地感叹。

活动的开展标志着重庆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办就涉河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有关事项达成共识,实现同频共振。

公益诉讼涉及部门多,需要面对的新情况、新问题多,需要检察机关、行政机关等多方努力、形成合力,才能取得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梁田表示。

诉讼并非只能是一种对抗。以诉讼聚合力,促规范保公益,这才是诉讼的核心价值所在。重庆首例涉国土领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就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理念。

2017年8月,黔江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区岩柳湾采石场矿山岩石处于裸露状态,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2017年9月19日,黔江区检察院向该区国土房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该局在接到建议后,积极履行行政职责,对环境进行治理。然而,整治期限到期后,因涉事公司已依法注销,新的责任单位未按时完成岩柳湾采石场矿山治理。经层报最高检批准,黔江区检察院决定对整改不力的黔江区国土房管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018年10月29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黔江区国土房管局分管副局长出庭应诉,并当庭表示,“不论判决如何,都会监督责任企业尽快将矿区生态环境恢复,将荒芜土地复垦,对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督促我们尽职履责表示感谢。

2018年12月12日,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黔江区检察院再次进行实地核查,发现已有20余亩林地、耕地进行了恢复,50余亩的矿山进行了地面平整,整改工程正稳步推进。

正是在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推动下,一批人民群众广泛关注和相关行政机关头疼的“老大难”问题得到初步整治。

数据显示,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履职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541件,立案2079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962件,行政机关采纳建议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1579件,未满回复期276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6件。





2017年7月以来,共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2100余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的水源地面积28300余亩,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物的企业159家,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4750余吨。督促回收危险废物75吨,督促保护、收回国有财产5.4亿余元,督促收回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5.8亿余元……

重庆市检察机关以“公益”的名义,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优异的公益诉讼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