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含电器的二手房 暗藏的这个漏洞你要注意

06.07.2017  09:26

陈先生前段时间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双方约定,屋内所有家具、电器都归买方陈先生所有。就在这两天,当陈先生准备入住的时候,他发现,屋里的四台空调被更换了型号,从买房时候的新款变成了旧款。

陈先生说,为保险起见,签合同时,自己特意把电器都拍照做了记录,四台空调分别是格力的三台挂机和一台柜机。而入住时的四台空调,除了款式老旧外,功能上也有所缺陷。

这会是谁干的呢?陈先生告诉第1眼记者,6月底交房时,他检查电视、冰箱、洗衣机都没问题后,看到空调外面罩着罩子,就以为那是保护空调,所以没打开来检查。发现问题前自己也一直没有进过屋。所以可以推测,空调是在交房前更换的。门窗没有被撬的痕迹,更换后的空调也进行了安装,因此不可能是小偷所为。综合这两点,陈先生怀疑是原房主所为。

在小区物业管理处,陈先生查到了一张出门条,上面显示时间6月2日。也就是说,在签订合同后,原房主趁着交房前回过小区,并且带走了四台空调。这让陈先生更加确定了自己的猜测。随后,陈先生的母亲电话联系了原房主。交谈中,原房主张女士先是否认并不知情,后来又言语模糊地说:“你那个合同上面写的都是格力空调,我又没换其他牌子。

第1眼记者电话联系了原房主张女士后,她表示,买卖合同只约定了是格力空调,因此自己有权进行更换。

然而张女士的说法,陈先生并不认同。他认为,双方签订了合同,也拍照做了记录,那么最后的空调就应该和拍照时的一样。为此,第1眼记者咨询了重庆睿渝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张律师认为陈先生拍摄的照片,如果要作为证据可能还不充分,因此维权起来也比较困难。

律师提醒大家,购买二手房如果包含家具电器时,一定要在合同具体注明品牌和型号,交接房屋时,也应该认真检查核对,避免类似的问题出现。 第1眼 重庆广电记者 徐煊 陈善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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