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好多购房者不晓得,这笔钱其实可以退

05.12.2017  12:19

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2015年4月16号,龙先生向“中航MY TOWN”楼盘的开发商,购买了一套门面房。与平常买房不同的是,龙先生的这次交易是在“2015重庆春季房地产交易会”上进行的,按照当时政府给出的优惠政策,凡是在房交会上交易的商品房项目,都可以获得一些收费项目的减免。

龙先生说,虽然政府有优惠政策,不过开发商还是预先收取了各种款项,并表示,减免的部分,过段时间会足额退还。时间一晃,过了两年,上个月的时候,龙先生的门面交了房,可当初开发商说好退还的钱,还没有着落。

龙先生拿出当时缴费的单据表示,上面标注的“预告登记费”和“抵押登记费”,就是当初交了钱,如今既没有退还,开发商又拿不出票据的款项。而这两项也是“房交会”上要减免的款项,加起来1千多元。

龙先生认为,这笔钱开发商应当退还给自己,不要一拖再拖。为此,他在接房后,先后3次来到楼盘销售部进行询问,可这里的工作人员始终没给出个说法。

为了搞清楚这些钱究竟去了哪里?第1眼记者陪同龙先生,再次来到了“中航MY TOWN”的销售中心。这里的负责人询问事情原委过后,将龙先生的问题交给了开发商的行政部门进行处理。在等待了20分钟后,一位工作人员通知龙先生到财务室填表,说可以将没产生的费用退还了。

原来,龙先生的这笔钱的确在当初的优惠政策范围内,开发商收取之后,没有上交到相关部门。如今开发商承诺,将在60个工作日内,将钱退还到他的银行卡上。同时,龙先生也希望能借此提醒自己的邻居们,如果他们有人也是在房交会上签的购房合同,也跟自己一样,没有得到本应退还的“减免款项”,现在可以在查实清楚之后,找开发商进行退款办理了。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赖力力 卿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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