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收益扶贫重庆有了全国样板

10.03.2018  10:04

合作社上门按不低于市场价现金收购贫困户生产的农副产品;企业将每年所需的40多个用工岗位首先满足贫困户,并为贫困户家庭18岁以上在校大学生全部提供暑假工。企业向合作社缴纳政府引导基金占用费,10%、40%、50%分别用于保障合作社运行、贫困户交售农副产品和务工奖励、贫困户固定分红。日前,石柱县石家乡旅游龙头企业带动资产收益扶贫实践,入选财政部典型案例。

    企业挣钱农民有收益

    财政部印发的通知称,近年来,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帮助贫困户增收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通过将一些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案例,包括石柱县石家乡与云南罗平县阿岗镇“支部+合作社+基地+农户”等五地的典型做法,向全国财政系统进行推荐。

    据介绍,资产收益扶贫,是我国扶贫工作的一个大胆尝试。以前,国家对贫困农民的资金支持有很多种:一是直接付给农民,成为农民收入的一部分;二是帮助农民发展生产,但是这部分资金不能直接成为农民的收入,只能帮助农民投资,挣到的钱才能算是农民的收入。不过,由于部分农民自身水平有限,导致项目失败。资产收益扶贫,则是政府将支付给农村扶贫资金一定范围内的财政资金,委托一个企业,由他们来承接资金,把资金用好,挣的钱给农民。这样,企业来进行项目操作,而农民拥有收益权。

    引导贫困户成立合作社

    石柱县石家乡的做法是,引导全乡有发展意愿的36个贫困户,成立梦里荷塘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每户向县扶贫办申请3万元乡村旅游发展基金,县扶贫办统一注入108万元。合作社按“司法公正、资产抵押、有偿借用”的原则,将政府提供的乡村旅游发展引导基金借给龙头企业石龙山庄,山庄则采取订单收购、劳务用工、股金分红等方式,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建立稳定利益联结机制

    市财政局农业处介绍,其核心在于与农户探索建立了一套稳定持久、到户到人更到心的利益联结机制。

    首先,是农产品收购到户。年初,由山庄入户与贫困户签订农产品订单,贫困户根据自身实际,种植蔬菜爪果和养殖土鸡土鸭等农副产品。旅游旺季期间,合作社组织专人、专车上门按不低于市场价现金收购,贫困户足不出户就将农副产品销了出去,既解决了运输难题,又没有中间环节的差价,能稳定增收。

    其次,是劳务用工到人。山庄把接待、餐饮服务等强度不大的岗位,优先提供给贫困户及贫困户家庭18岁以上在校大学生,工资不低于1500元/月;55岁以下身体健康的成年人主要从事保洁保安等工作,工资不低于1800元/月。务工人员与山庄其他员工同等待遇。

    第三,是奖励和股金分红到心。山庄每年按借款总额的10%向合作社缴纳10.8万元占用费。合作社留下10%作为运行费用,拿出40%以贫困户向企业交售的农副产品和务工收入为基数,按比例奖励。余下的50%,则用于贫困户固定分红,36户贫困户每户每年可稳定分到1500元。

    市财政局表示,财政资金投入产业和企业,必须严监管、防风险、增实效。对108万元的政府引导基金,合作社与山庄通过山庄固定资产抵押担保、司法公正方式,一年一签借款协议、一年一审资金使用,每年由石龙乡政府和合作社对山庄进行效益风险评定。同时,乡政府全程监控监管基金的运行并对外公示。重庆晚报记者陈富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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