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一日起 部分政府性基金 免征范围扩大
04.02.2016 15:57
本文来源: 国家税务局
近日,国务院召开的常务会议决定,推动《中国制造2025》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清理规范一批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持续为企业减负。
会议指出,从今年2月1日起,依法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和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停征价格调节基金,整合归并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等7项征收对象相同、计征方式和资金用途相似的政府性基金,取消地方违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免征范围由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不超过10万元。免征政策长期有效。同时,会议提出完善加计扣除等政策,适当加大财政投入,设立“中国制造2025”专项资金,启动一批重大标志性项目和技改工程。
随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明确自2016年2月1日起,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来源:中国税务报)
版权声明:
凡在本网注明“来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文中所涉及的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本文来源: 国家税务局
04.02.2016 15:57
重庆市规划委员会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召开会议
原标题:市规划委员会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重庆新闻网
中国国务院侨办主任潘岳发表新春贺词
中新社北京1月25日电 在中国农历虎年春节即将重庆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