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司法为民 法官上门开庭

26.04.2016  13:24

近日,因一起离婚案件的被告下肢瘫痪、行动不便,沙区法院陈家桥法庭王正法官带领书记员赴被告家中开庭。在审判人员释法明理及耐心劝导下,该案成功调解并当庭兑现,践行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

被告因遭遇变故瘫痪在床,原告离家出走分居多年。原告曾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但因被告不同意而被判不准离婚;现原告再次起诉离婚,被告心中多有积怨,非常抵触。法官电话沟通,因被告坚持要求原告进行巨额补偿,庭前调解无果。考虑到被告的特殊状况,与原被告双方商定后,法官带着书记员前往被告家中开庭。被告及家人看到法官上门开庭,心怀感激,逐渐放下抵触情绪并打开了话匣子;原告在法官的耐心释法下心感愧疚,并愿意主动补偿原告。法官因势利导,适时传递法律知识,一一化解积怨顾虑,原告主动给付被告一万元,作为自己多年来未尽扶养义务的补偿并当庭兑现,双方在法官主持下调解离婚。

来源:沙坪坝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