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秒两车斗气4回合终擦挂 后车拍下过程当证据

15.01.2016  13:54
【摘要】 13日晚,江北区万兴路,一辆黑色途观车变道时别了一辆白色凯越车,凯越车随即向另一侧变道,途观车却又变道,再次别了凯越车。70秒内,两车你来我往4个回合,最终发生擦挂。

商报图形 宋嘉乐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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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时59分03秒,途观车突然变道,凯越车急刹,变回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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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时59分43秒,途观车加速变道,开到凯越车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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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时00分01秒,凯越车向右变道,途观车欲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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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时00分07秒,两车并行,发生擦挂。 视频截图

  正方

  有了拍摄工具,每个人都是记录者、传播者,不文明行为就应该被曝光。

  反方

  没打马赛克就上传网络,会不会侵犯别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

  商报记者 喻倩倩

  13日晚,江北区万兴路,一辆黑色途观车变道时别了一辆白色凯越车,凯越车随即向另一侧变道,途观车却又变道,再次别了凯越车。70秒内,两车你来我往4个回合,最终发生擦挂。随后,两车驾驶员都停下车,并下车查看,正在争论时,旁边响起一个声音:“兄弟,我拍了视频,要不?”原来,一名驾驶员正好开车路过,他的行车记录仪拍下了事情的全过程。随后,他把视频发给了当事驾驶员当证据,并将视频上传网络。大部分网友为该驾驶员“仗义出手”的行为点赞,也有人质疑他的做法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

  短短70秒4个回合

  13日20时许,微博网友“蚪珂小”爆料称,从江北区北滨路招商江湾城到金源路,自己亲眼目睹了“斗气车”,一辆黑色途观车多次变道刹车别一辆白色凯越车,最后发生擦挂。这一幕被网友“蚪珂小”的行车记录仪拍了下来,“后来两个驾驶员下车吵了起来,我就把视频给他们了”。网友“蚪珂小”称,自己还将视频发到了网上。

  记者在网友“蚪珂小”提供的视频里看到,短短70秒内,黑色途观车和白色凯越车竟你来我往了4个回合。一开始,途观车在前,凯越车在后,两车正常行驶。随后,凯越车向右变道,前方途观车也突然向右变道,两车差点相撞。凯越车急刹车,变回了车道。不料途观车在未打转向灯的情况下又突然向左变道,堵在凯越车前方,逼其减速。凯越车只好打转向灯向右变道,前方途观车也跟着向右变道,凯越车只能再次向右变道,与途观车并行。然而,途观车却企图强行向右挤去,这次凯越车没有减速和退让,坚决不让途观车挤到自己的车道上来,两车疑似发生擦挂。在金源路和万兴路十字路口处,两车相继停下,两名驾驶员下车交谈。

  记者随后在网上看到了网友“蚪珂小”发布的视频,发现两车车牌号都没打马赛克。

  途观车司机负全责

  昨日,记者通过网友“蚪珂小”辗转联系上凯越车驾驶员张先生。他回忆,13日晚,他开车回家,在北滨路遇上了这辆途观车。“当时我走中间道,途观车在右车道。快到北滨路和华福路交叉路口时,我准备右转,所以提前向右变道,开到了途观车前面,或许就是这次变道惹怒了他。

  “非常感谢这位网友将全过程录下来,并下载到手机里转发给我,多了1个证据。”张先生说,两车确实发生了擦挂,凯越车左侧前轮上方被撞扁,有轻微擦痕。随后,民警根据现场勘察取证,判定途观车驾驶员负全责,双方可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最终,途观车驾驶员同意赔偿500元修理费。

  随后,江北交巡警支队渝澳大队民警向记者证实了此事。记者多次拨打途观车驾驶员游先生的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

  新闻面对面

  常随手拍 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网友“蚪珂小”姓蒋,29岁,家住九龙坡区白马凼,有6年驾龄,目前在一家保险公司从事财务工作。面对记者的采访,蒋先生表示:“举手之劳,不足挂齿。

  记者:当时为何会想到拍摄事故全过程?

  蒋先生:我看到途观多次变道别车,十分生气,觉得这种行为太恶劣了。原本我是想拍下来发到网上曝光一下,没想到竟发生擦挂。我担心他俩说不清这事,就主动拿出了视频。

  记者:当面拿出视频,有没有担心会被报复?

  蒋先生:没想过这个,我管不了这么多。

  记者:没打马赛克就把视频发到网上,想过会泄露他人隐私吗?

  蒋先生:暴露丑陋的一面,我觉得无所谓。

  记者:平时你也经常“仗义出手”吗?

  蒋先生:我经常会随手拍一些交通违法行为。开车时,看到旁边的汽车车门未关好或轮胎没气了,我也会摇下车窗、按下喇叭告知一声。

  声音

  不文明行为

  就应该被曝光

  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大多数人都为蒋先生“仗义出手”的行为点赞,但也有人质疑其侵犯隐私。

  郑女士(33岁家住渝中区解放碑):干得漂亮,就该这样。有了拍摄工具,每个人都是记录者、传播者,不文明行为就应该被曝光。

  网友“岁月是朵两生花”:遇到扯皮时,别人能主动帮忙留个证据,这是多好的事。发到网上也没啥,既然做了坏事,就不要怕别人议论。

  戴先生(26岁家住渝中区大坪正街):我开车时偶尔也会抢道,身在其中,没感觉有什么不对。看了视频后,才发现抢道在滚滚车流中是那么碍眼,以后我一定要改掉这个坏毛病。

  网友“illusion”: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将视频发到网上,会不会侵犯别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呢?

  刘女士(45岁家住巴南区巴南大道):行车记录仪拍摄视频本没什么,但没打马赛克就上传网络,万一别人被人肉搜索,自己难道不需要承担责任吗?

  观点

  ■专家:从举手之劳做起帮助他人

  重庆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李光云:在不妨碍交通的情况下,蒋先生的做法值得赞扬,通过这一举手之劳,将可能发生的冲突化解,避免不必要的口角。大家都应该像蒋先生一样,从举手之劳做起,主动帮助他人,这样才有利于社会和谐。

  ■律师:有功在先 但要保护他人隐私

  重庆锦扬(江北)律师事务所潘兴旺律师:蒋先生提供视频是对驾驶员的一种保护方式,有功在先。但我不赞成随意将视频上传网络,因为视频里的车牌号没有打马赛克,算是暴露他人隐私,如果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