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方向盘都没摸一下 上牌路上就成了事故车
第1眼-重庆广电信息,市民王女士有点郁闷,买了辆新车,方向盘都还没能摸到一下,结果就遭遇了事故,受损严重。那么,这事应该从何说起呢?
在众联天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两江新区分公司外,记者看到了王女士购买的新车。左侧车身前后车门、翼子板等部位受损严重。
王女士介绍说,自己10月18日订购新车,11月1日交完首付款,下午就到店提车,销售方将车和钥匙交到了她手里。
因为合同约定由销售方代为上牌,因此,众联公司员工小符坐上驾驶位,开车带王女士一家前往车管所,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事故。众联天下汽车销售公司两江分公司员工小符说,他本着一个好心,看到当时王女士一行带着孩子要安抚孩子,又下着大雨,就想代开过去。没想到不小心就造成这样一个事故,他觉得这个责任该两个人平摊。小符觉得,自己当时是帮忙开车的无心过错,愿意与车主王女士平均分摊修车损失。但王女士认为,车辆要上好号牌才算完成交付,自己花了十多万,连方向盘都没摸就出了事故,她要求换新的,也不愿意与小符分摊任何费用。
众联天下汽车销售公司两江分公司周经理告诉记者,根据双方合同,交车交钥匙、签订交车确认表就是完成交付,受损的是王女士的车,不是4S店所有,所以不能退换。
对于王女士的遭遇,从法律层面应该如何理解呢?杜江涌律师对王女士的遭遇表示同情。
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拿到车辆和钥匙、签定交车确认表即为接车,也意味着车辆安全保管的义务转移到了车主王女士一方,这与是否办理机动车号牌没有关系。
不过,由于王女士在这起事故中没有过错,她不必和事故责任人小符分担经济损失。
采访中,杜律师还提到了一个细节,究竟车主主动交钥匙还是员工索要钥匙开车,都不影响这起事故中的责任认定。小符接过车钥匙后,车辆的安全保管义务就从车主身上,转移到了驾驶人身上。
如果非因车主的原因,或者法律上不可抗逆的因素造成损害的,应该由该员工承担责任。
众联天下汽车销售公司两江分公司周经理表示,员工开车是个人行为,他会督促员工小符与车主王女士协商,积极解决问题。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王焱宇 王安礼
原标题:新车方向盘都没摸一下 上牌路上就成了事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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