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卖、收购闲置银行卡的这些人,都遭抓了

26.03.2021  18:00

在我们的生活中,一个人可能会同时拥有数张银行卡。有的卡里没了钱,就闲置在了一旁。这类银行卡是该去注销,还是留着呢?近日,酉阳警方成功打掉一非法买卖银行卡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而其中的大部分人,是因为将自己闲置的银行卡出售,因此涉嫌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犯罪活动罪。

有不用的银行卡吗?我们回收。”从去年6月份开始,就有人在酉阳县当地四处收购银行卡。据警方介绍,嫌疑人鞠某、郑某以每套几百元到数千元不等的价格,在酉阳县境内向他人收购成套银行卡,其中包括配套U盾、配套绑定手机号、持卡人身份信息等。而不少市民,因贪图这几百元的小利,就将自己闲置的银行卡出售。

去年下半年,警方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酉阳龙潭镇非法买卖银行卡。经过警方摸排调查,逐步掌握了这个以鞠某、郑某为首的非法买卖银行卡犯罪团伙。今年1月8日,酉阳警方在龙潭镇成功将嫌疑人鞠某、郑某二人抓获。

通过进一步深挖扩线,警方又将该案中非法出售银行卡的刘某、石某等10余人先后抓获归案。民警介绍,刘某、石某等10多人明知他人收购银行卡用于犯罪活动,仍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售给鞠某等人。而鞠某、郑某将收购来的银行卡,再转手卖给诈骗分子,半年多以来就非法获利20余万元。

目前,鞠某、郑某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刘某、石某等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犯罪活动罪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该案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对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犯罪活动等违法犯罪触犯刑法等规定的,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请广大群众不要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身份证和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以免因为贪图小利小惠而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以下简称“两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他相关违法犯罪活动问题日益突出,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侵蚀社会诚信根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曾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非法买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谭遥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