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档案局转发《关于举办“档案——与你相伴”征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重庆市档案局文件
渝档函〔2015〕 28号
重庆市档案局转发《关于举办“档案——与你相伴”征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档案局、市级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举办“档案——与你相伴”征文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和撰写。稿件请同时发送至《中国档案》征文活动邮箱  [email protected]  和《重庆档案》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重庆档案》编辑部       王琳 
        联系电话:63899531 
 重庆市档案局 
 2015年3月30日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举办 
 “档案——与你相伴”征文活动的通知 
 档办函〔2015〕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总参办公厅保密档案局、武警部队司令部办公室,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中国照片档案馆,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 
   为配合今年6月9日“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宣传档案工作积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服务,展示档案与民众的密切联系及档案工作者的职业风采,国家档案局决定举办“档案——与你相伴”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档案——与你相伴”征文活动。 
   二、活动组织 
   征文活动由国家档案局主办,《中国档案》杂志社承办,安徽宝葫芦信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办。国家档案局成立征文评选委员会,负责征文的评选工作。 
   三、征文内容 
   1.我与档案:百姓对档案的认识、利用档案的经历、体会和收获等; 
   2.我与档案工作:档案工作者的经历、感悟等; 
   3.身边榜样:讲述身边的利用达人及其典型事例。 
   四、征文要求 
   1.作品须原创,内容健康,主题突出。 
   2.体裁不限。字数2000字以内。 
   3.投稿请以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征文活动邮箱:[email protected],投稿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4.来稿文尾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五、征文评选 
   2015年8月10日—30日征文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9月初,公布获奖名单。此次征文活动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颁发证书及奖金;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优秀组织者若干名,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中国档案》杂志及中国档案网将陆续刊登优秀征文。 
   联系人:《中国档案》杂志社黄佳音 
   联系电话:010-63020997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