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辐射站七项举措推进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16.03.2016  20:39

      一是继续完善辐射环境质量监测。进一步优化监测点位,力争区县覆盖率70%,并在敏感区、人口集聚区开展电磁辐射环境连续监测。二是构建市、区(县)两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体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为审批权下放后的辐射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监测技术支撑。三是提升辐射应急监测能力。按照“六个第一”的要求,确保具有同时处置两起辐射事故的应急监测能力。四是全面提高监测质量水平。通过完善培训考核机制,培养学术带头人,提升硬件能力,参加全国和区域内质量考核、监测比武等举措,稳步提高监测质量水平。五是开展专项及监测技术研究。继续推进饮用水源放射性水平调查及三峡库区水环境放射性水平研究。六是按照标准化要求,“十三五”期间打造全国一流的监测分析实验室。七是推动监测网络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推动实现监测网络向大数据方向发展,实现监测仪器智能化,监测数据实时传输与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