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远程验收装修施工出问题 该谁负责

31.01.2019  23:40


近日,市民高某向上游新闻记者反映,他在西彭某小区的房子装修上出了问题。通过58同城找的装修公司,没有按照当初设计师画好的图纸来装修,更令他感到气愤的是,自己向58同城投诉后,装修公司联系他说撤诉便给他整改,但是当他撤诉后,装修公司却变了张脸……

关于施工

手机远程验收后出了问题

装修开始的时候,我跟老婆花了好多力气仔仔细细跟设计师研究好了装修方案,画好了装修图纸,施工人员为什么不照着图纸装?”高某表示,在画好图纸并且施工单位进场后,自己便去了成都打工,期间,施工单位经理黄某曾给他发来微信,向他说明隐蔽工程已经完工,通知他回来验收,但是由于自己在成都走不开身,所以通过黄某发来的视频和图片进行了验收,并嘱托其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即可。

可是等到二期工程已然开始,回来看装修的高某发现,开关走线、热水器管线等等都安错了位置,于是便立即要求施工方负责人黄某按照图纸改回去,可是黄某却一口咬定隐蔽工程完工时是经过了业主验收的,虽然高某并没有到场,但是自己给他发了视频和图片进行验收。

并且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上有规定: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48小时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如何解决

纠纷处理合同竟暗藏规定

沟通协商不成,高某向58同城进行了投诉,58同城相关人员表示愿意帮助调解,后来施工方也跟高先生打了电话,表示愿意商量着进行调节,后期58工作人员打电话来说对装修公司信誉有损伤,希望能够撤诉,这一次,他同意了。

高某打算靠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从工商所再到法院,上诉不成的高先生才发现,原来合同上对于纠纷处理方式还有规定,合同上规定:在合同签订双方协调不成的情况下,对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高某决定去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4300元,退回第二次工程款人民币15000元,并支付本案诉讼费用。


最终结果

业主将去仲裁委申请仲裁

29日,上游新闻记者联系上了高某的装修公司、重庆多益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负责人黄某。黄某表示,在隐蔽工程结束后,因为业主无法来验收,自己确实通过发送视频、图片的方式与高某进行了验收,而且高某已经支付了完成隐蔽工程后需支付的35%工程款,并且没有提出异议,所以自己已经让工人开始进行泥水木工的装修。

黄某也对高某表示过,该改的他们肯定会改,但是新增加的墙面等不该施工方管的,只有高某自己处理。

其实改一下也不是什么大问题,我也并不在乎多让工人弄一下,但是他态度太差了,哪怕跟我说一下请、帮忙、谢谢也行。”黄某表示,高某过来就说要上诉、要通过法律解决,令他感到气愤,自己愿意帮忙,但是并不理亏,就算最后走了司法程序,大家也都是各担责任,怎么判就怎么执行。

律师说法>>

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夏天律师认为,在本次事件中涉及到两个法律问题。第一个法律问题是关于合同的履行。业主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看清合同约定的内容,尤其是关于验收、付款等装修中最核心的条款,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如果在履行过程中发现装修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来进行施工,要及时指出并纠正。如果合同约定了业主支付第二笔工程款的前提是验收合格,则业主支付相应工程款的行为很有可能被认为是对该阶段施工合格的认可。

第二个法律问题是关于纠纷的处理。民事法律纠纷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来解决,也可以通过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解决。法律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允许在合同中对纠纷解决机制进行约定。但一旦约定好,合同双方应当遵守。

因此,根据报道中的介绍,业主应当与装修公司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不论是向法院起诉,还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都会产生相应的诉讼、仲裁费用。

上游新闻记者 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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