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8.3万名退休人员移交社会 力争明年底基本完成国企办社会职能剥离
12月8日,全市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部署会召开。记者从会议现场获悉,我市力争在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在渝央企、市属国有企业和区县(自治县)所属的国有企业管理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气和物业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和社区管理移交地方管理,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
为何要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
目前,我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因办社会职能每年需要付出的直接成本达10亿元以上,给企业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严重影响主业发展,制约企业提升竞争力。剥离后,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
自2010年以来,我市先后被国务院国资委确定为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中央“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试点城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试点城市。
截至今年11月,市属国有企业的公安、中小学职能已全部移交,部分破产企业和专业公司退休人员实现了属地化管理。
职工家属区水电气如何分离移交?
据市经信委介绍,目前,我市国有企业职工生活用水、电、气尚未分离移交的,供水约9.13万户、供电约11.09万户、供气约5.25万户。我市将力争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属国有重点企业的剥离,2018年前全面完成。分离移交后,实行一户一表、按户收费。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不得在工资福利外进行补贴。
职工住房管理如何分离移交?
市国土房管局介绍,主要采取“住房物业管理工作移交”方式,即企业房屋产权不变,房屋产权人的权责和安全主体责任不变,只移交职工住房的物业管理,按职工住房小区整体移交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屋管理部门或政府指定的部门,实施物业管理。有条件的企业也可采取“住房移交”方式,即国有企业将已改造修缮和消除安全隐患的职工住房无偿划转给接收方,房屋产权及附属权益发生转移。
如何实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对于全市仍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28.3万名国有企业退休人员,采取与原企业分离,统一移交街道和社区属地管理,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接收地镇街按照每人1020元的标准收取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经费,此项经费纳入区县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今后随国家政策进行调整。
市属国有企业移交退休人员时,原则上应将原用于退休人员管理的办公用房和室内、室外活动场所无偿提供给接收地镇街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接收地镇街要配合社保经办机构做好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退休人员提供社保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服务,帮助死亡退休人员家属申请死亡待遇,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防控和保健工作,对有特殊生活困难的退休人员纳入社会扶助范围。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移交工作从12月10日开始。
国有企业市政设施如何分离移交?
市属国有企业厂区外的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和社区管理纳入此次移交范围,全市共涉及70万平方米市政车行道、27万平方米市政人行道及其附属市政设施,40万平方米公共园林绿地,377公里的公路和50个厂属社区居委会,按规定全部实行现状移交,保证市政设施和社区服务管理设施的公共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