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递易缩短免费存放时间 小区业委会出招:违反合同暂停用

25.11.2016  11:38

  业委会张贴公告称暂时停用速递易 记者 韩政 摄

   “双11”后,速递易将免费存放的时间由48小时缩短至4小时,引发许多市民的不满。近日,渝北区一小区的业委会出招,在速递易存放柜上张贴公告,称该小区将暂时停用速递易,所有包裹交物管保存。

  暂停用速递易存放柜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渝北区竹韵山庄小区,走进小区大门,只见保安曹师傅正用粉笔在一块小黑板上写下业主名字,提醒有包裹到了。由于“双11”后,小区业主的包裹数量激增,小黑板都快写不下了,而在保安亭里,大大小小的包裹已堆积如山。

  “自从本月16日业委会张贴公告称暂时停用速递易后,小区业主的包裹都由我们免费代收,这大大增加了我们的工作量。”曹师傅无奈地说。

  在2栋入户大厅内的速递易存放柜上,记者看到了曹师傅所说的业委会公告,落款处盖有业委会的鲜章。

  公告称,速递易由原签订的免费48小时缩短为4小时,相当于向业主个人变相收费,严重违背了之前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希望速递易公司尽快落实合同条款并立即实施整改。在此事项未协商完全解决的前提下,小区业委会将对速递易进行暂时断电封柜处理。

   速递易违反合同承诺

  “公告确实是我们发的,业主们意见太大了。”业委会副主任张仁庆介绍,速递易是去年才进入小区的,当初进来时与物业签订了场地租赁合同,公开承诺免费存放48小时,没想到现在说改就改,将免费存放时间缩短为4小时,完全没与业委会和广大业主协商。“所以大家商量,决定暂时停用速递易,并发函给对方,要求立即实施整改,业主的包裹暂由物业代收。

  张仁庆表示,速递易占用的是小区的公共空间,把业委会撇在一边,私下与物业签订场地租赁合同,这也是违反《物权法》等相关规定的,“应该是无效的,业委会不予认可”。

  对于张仁庆的说法,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称,速递易的场地租赁合同是和物业公司签的,他们也不清楚合同里的具体条款。

   再无包裹存放速递易

  尽管业委会在公告里称,要对速递易进行暂时断电封柜处理,但记者采访时发现,速递易存放柜还通着电。不过,在长达1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没有一名快递员往里面存放包裹。

  上午11点过,快递员小伍拿着两个包裹走进小区,直接将包裹存放在保安亭里。小伍说,自从公告张贴出来后,就没有快递员把包裹放在速递易存放柜里了。“速递易将免费存放时间缩短到4小时后,闹出许多风波,许多顾客很有意见。”小伍说,每次投放包裹,他们都要打电话征求顾客的意见,绝大多数顾客都拒绝把包裹放在速递易存放柜里。

   ■回应

  依旧执行

  免费4小时政策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速递易官方热线4000010055。热线工作人员介绍,11月11日凌晨1点起,速递易免费保管时间即从48小时调整为4小时,超出按每24小时1元收取超期费,整个重庆均执行该标准。“暂时没有接到免费存放时间调整的通知,目前依旧执行免费4小时的政策。”该工作人员说。

  对于竹韵山庄小区张贴公告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派相关负责人到该小区协商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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