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所营业员贪污储蓄款60余万潜逃15年 挥霍一空以钓鱼卖鱼为生

20.11.2018  00:41

△庭审现场

一个人的邮政所,上演的不是坚守,而是监守自盗。

近日,150位处级以上干部旁听了邮政所营业员曾勇(化名)的贪污案庭审。在法庭上,曾勇的话不多,在法庭陈述时,他眼角带泪,表示“认罪认罚,希望早日重回社会,做一个有用的人”。

2002年2月至2003年8月,一年半的时间里,他通过不实入账的方式,贪污了邮政所储蓄款60余万。这些钱被用于嫖娼、赌博和潜逃后的日常开销,今年8月,他被”天网行动“锁定,并绳之以法。

大渡口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曾勇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退赔邮局损失,并处罚金30万元。

庭审

他认罪认罚,150名干部旁听庭审

11月9日,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曾勇贪污一案。来自市教委、市规划局等多个机关和单位的150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应邀参加了旁听。

曾勇是今年8月被抓捕归案的。庭审现场,他向法庭递交了陈述书、悔过书等等,话不多,不时低下头。

曾勇没给自己聘请辩护人,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他并无异议,发言都很短,多是“清楚了,无异议”之类的回答。

最后,合议庭经休庭合议后当庭宣判。

法院认为,曾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达619198.34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同时,曾勇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法庭宣布了一审判决结果:曾勇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退赔单位垫付的储户损失(619198.34元),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法院这种以案施教、以案示警、以案说法的方法很好。”旁听人员表示,“零距离”接触庭审,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使大家接受了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今后一定要以案为鉴,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贪污

一个人的邮政所,一年半的不实入账

法院审理查明,曾勇于1998年至2003年期间在大渡口区邮政局某邮政所任营业员。

那个邮政所在一个小镇上,资料显示,这个镇距离市中心约30公里,距离大渡口区府十余公里。邮政所只有曾勇一名员工,他要负责该所日常工作,包括邮政储蓄、汇兑、包裹、函件等。

曾勇此前在其他地方工作,到这里来“独当一面”时35岁。

那个时候,邮政所的很多业务都还没有联网,以储蓄为例,曾勇只需给储户开具存单或打印存折,保留底联,并形成日报表,上报给上级部门。

现金经过他的手,要么留存邮政所的保险柜,要么由工作人员押运往上级邮政局。上级部门只会对底联、日报表和现金进行监督核查,如果要扯掉部分底联,对日报表做了手脚,要被发现并不不是件容易的事。

即使是失了底联的储户来取款,他只需继续做手脚,把钱兑给对方,再“拆东墙补西墙”即可。

综合各种证据,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2月至2003年8月,曾勇利用其职务之便,采取头大尾小、不如实入账的方式,贪污跳蹬邮政所的储蓄款共计619198.34元。

查明的证据显示,一年半的时间里,他至少制造了76笔不实入账。

2003年8月,曾勇收到消息,他所在的储蓄所要进行联网操作,所有的储蓄信息都必须录入电脑系统。也就是说,他不仅不能再不实入账,此前贪污的钱,即使是他自己有办法搞到那么多钱来“填坑”,也随时有暴露的风险。

于是,2003年8月3日,星期天,曾勇携款潜逃。8月4日,邮政所关门了一天;直到第三天,8月5日,邮政局发现异常,向警方报案。

揭秘

潜逃15年,他要把烂摊子留给谁?

此后的15年,无论是邮政局、警方,甚至家人、朋友,都不知道曾勇去了哪里。

他携款潜逃,把烂摊子留了下来。储户把真金白银给了邮政所,存单为证,要来取钱,给不给?肯定得给,可是这笔钱并不在上报的账目中,咋整?

邮政局派出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对此事进行善后,凡是真实的存单,均予以认可,对方来取钱,就连带利息给人家。

这样的兑付持续了3年,从2003年到2006年,工作人员确认了76笔被曾勇“瞒天过海”的存款。这些存单及相关账目,都成了呈堂证供。

曾勇出逃后,如石沉大海,再无消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均依法进行了立案、侦察,并将其列为有重大嫌疑的逃犯。

曾勇的相关信息显示,他具有初中文化学历,出逃时40岁,是“四十不惑”的年纪。不管他惑或是不惑,很多人都有一堆疑惑:他这么做,究竟是缘何而起?究竟为了啥?

曾勇提交的自我陈述和悔过书似乎能带来一些回答:除了自身的贪欲以外,他多次在供述中提到,他以为自己“得了绝症”,心态大变,才为后来的所作所为埋下了伏笔。

曾勇还称,自己生病住院产生了一笔医药费,准备找单位报销,但是单位“不予报销”。此后,他对单位心生不满,才有了做假账的行为,贪污钱财为自己所用。

法院审理查明,曾勇将贪污的款项用于个人嫖娼、赌博及逃跑后的日常生活开销。在法庭审理,曾勇对“嫖娼”和“赌博”均无异议。

2018年8月,在公检法部门联合的”天网行动“中,曾勇被抓获归案。

被抓时,曾勇住在重庆丰都某乡镇,没有正式的工作。他表示,此前贪污的钱早已挥霍一空,如今只有以钓鱼卖鱼为生。

在自述中,他描述自己的逃犯生涯过得很糟糕。“15年来,我每一天都担惊受怕,有几次都想去自首,但后来还是害怕了,不敢面对……

”我深刻地检讨自己,认罪、认罚、悔罪。只希望法院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等到出来(刑满出狱),希望自己能够做一个对社会没有危害的人。“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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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所营业员贪污60余万储蓄款 潜逃15年获刑四年半
新华社消息,15年前,重庆市大渡口区国家工作人员曾某贪污60余万元储蓄款并卷款潜逃;15年后的2018年,其最终落网并受到法律制裁。近日,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单位款物合计619198.重庆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