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重庆市检察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深化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深入贯彻全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精神和重庆市委《关于深化脱贫攻坚的意见》,要求该市检察机关把服务和保障脱贫攻坚战略实施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着力点,加大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惩治力度,推动完善扶贫资金项目监管机制,做好检察机关扶贫集团对口扶贫工作,为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营造良好治安环境。
《通知》指出,目前,重庆市尚有贫困人口20.6万人,脱贫攻坚仍是重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今年1月至6月,该市检察机关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103人,积极保障国家惠农扶贫资金安全。下一步,将深入推进专项工作,聚焦扶贫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干部选派、脱贫成效“六个精准”扶贫脱贫任务,聚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壮大扶贫产业、加大金融扶贫力度、全面强化生态扶贫、持续深化转移就业“五大支撑”领域,聚焦全市14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区县和18个深度贫困乡镇,紧盯乡镇站所和村社扶贫工作的“末端环节”,严肃查处虚报冒领、私分挪用扶贫资金、利用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分配职权索贿受贿等贪贿犯罪,在扶贫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保障扶贫资金安全和扶贫政策落实。
《通知》规定,要结合办理扶贫领域案件,运用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等载体,促进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建章立制,加强源头治理。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深化预防宣讲“乡村行”工作,做好派出检察室法治宣传工作,加大面向乡镇、村社干部的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
《通知》要求,按照中央、市委和最高检的部署要求,立足检察职能,为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营造良好治安环境。积极参与基层平安建设,落实和完善检察环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打击村霸黑恶势力,严防基层政权运行和脱贫攻坚工作受到干扰。对冒充扶贫人员骗取服务费、虚构扶贫项目骗取保证金等刑事案件,要加大打击力度,依法快捕快诉。要推动完善扶贫资金项目阳光运行机制,协商扶贫主管部门大力宣传涉农惠民补贴发放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扶贫开发项目,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扶贫政策信息不对称“钻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