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酉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报催报公告
28.07.2018 01:32
本文来源: 工商局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报。经核查,现有重庆市酉阳县南方电器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604户主体连续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请上述企业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补报。详情咨询重庆市酉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和个体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23)75700926。
特此公告。
重庆市酉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7月26日
本文来源: 工商局
28.07.2018 01:32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川区分局企业年度报告催报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工商局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武隆区分局企业年度报告催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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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梁平区分局企业年度报告催报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