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法院反映行政指定管辖案件呈现四个特点
13.04.2016 12:19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同一矛盾纠纷引发多次诉讼。2015年的11件案子当中,由同一矛盾纠纷引起的诉讼多达7件,占总数64%。例如秀山县平凯街道办事处带领秀山县教委在平凯镇矮坳村周家湾组征地修建学校过程中,因为征地费用补偿问题与多名承包经营户发生纠纷,该类案件涉及当事人数量多,牵涉利益敏感,值得重视。
二是多为房屋土地征收补偿纠纷。11件案子当中,涉及房屋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的案件有10件,占总数比例高达91%。其中3件被告为国土房管局,7件被告为政府街道办事处。从具体案情来看,多为政府或部门在城市发展或者公益事业建设过程中征收百姓房屋或者土地引发的各类纠纷。
三是原告诉讼请求多数未得到支持。11件案子当中,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有9件,占总数的82%。其他两件1件原告撤回起诉,1件确认被告履行法定职责违法。原告在诉讼过程中针对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多提出了较高的赔偿金额要求,而同时又未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诉讼请求,反应了城市建设发展过程当中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冲突。
四是原告方对诉讼程序缺乏了解。由于专业知识的缺乏,原告方对行政诉讼相关程序缺乏必要的了解,在11件案子当中,由此而导致败诉的案件有7件,占总数的64%。例如在秀山县平凯街道办事处带领秀山县教委在平凯镇矮坳村周家湾组征地修建学校导致的系列诉讼纠纷当中,原告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户主的身份签订的协议,起诉时却以个人名义主张该户的权利,对于应当先申请行政机关裁决的,却直接向法院起诉,最后导致败诉。
对此,酉阳法院建议:一是规范管理,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房屋拆迁补偿工作,规范程序,统一标准,避免矛盾和纠纷。二是强化能力,坚持依法拆迁,坚持阳光透明安置,正面引导,完善政策规定,依法补偿。三是强化宣传,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强化当事人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提高诉讼效率。 来源:酉阳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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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2016 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