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法院“四化”管理提升队伍战斗力

07.04.2016  11:19
  酉阳法院立足长远发展,注重规范管理和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升队伍凝力和战斗力,在实际工作中:

  一是思想净化。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专题党课、民主生活会、学习研讨、正反典型教育方式,着力解决思想和工作中的“不严不实”问题,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引导干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职业道德和司法良知。2015年以来,第二人民法庭副庭长白明德被党中央、国务院表彰为“全国先进工作者”,被中宣部命名为“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获得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第二人民法庭庭长何伟被县人民政府评选为“酉阳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二是管理细化。细化分工,推进审判资源结构调整: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明确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大力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要求院长每年办理案件不低于2件,副院长、审委会委员每年办理案件不低于5件。庭长、副局长每年办理案件不低于全庭法官办案平均数的50%;将业务能力突出干警调整到审判一线,增强审判力量,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深化人民陪审员队伍管理,制定专门办法,量化考核。2015年以来,院庭长办案共计2922件,往审判一线调整干警10名,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86名,人民陪审员与法官数量之比达1.3:1。

  三是能力强化。落实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和“一线磨砺计划”,让资深法官“口传心授”,使青年法官在办案和交流中耳濡目染。通过专业法官会议为法官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定案咨询意见。与上级法院及高校合作,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2015年以来,针对新发布的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内容,进行专业培训32次,培训干警356人次, 1篇调研成果获“首届全国人民法庭高层建设论坛”主题征文优秀奖。与四中院、县委政法委、华东政法大学司法研究院等开展合作,实施“发挥审判案例作用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项目。

  四是作风优化。切实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慵懒散托”等问题。针对诉讼费、执行费执行和结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评查。建立长期未结案件定期通报和督办机制,对即将超审限的案件提前10天进行通报,对出现红色警示的案件,由庭长、承办人向审判委员会说明原因;对5个月以上未结诉讼案件由审管办清理未结原因,向分管领导汇报,根据情况限期督办。每月按结案数15%的比例对案件进行回访,了解当事人对案件处理和承办法官的评价。2015年以来,发出审务督察30期,案件督查督办通报12期。 来源:酉阳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