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酒不是酒、四轮才是车……农村地区有这些酒驾误区,现在纠正还来得及
渝北交巡警微信公众号消息,假日期间亲朋好友难得相聚,每家每户萦绕着欢乐的氛围。受传统观念影响,相聚之时总少不了喝酒庆祝。喝酒并没有错,但你若是喝了酒还要驾车,那就是大错特错。
自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实施以来,酒驾现象得到了进一步遏制。但在广大农村地区酒驾行为仍旧存在,有些市民对于酒驾的处罚标准和规定还不太清楚,甚至对酒驾行为存在很多根深蒂固的误区。
误区一
药酒不是酒,喝酒防手抖
近日,云阳黄石中队在省道305开展巡逻中发现驾驶牌照为渝F1**53二轮摩托的姚某某(63岁)有酒驾嫌疑,随后,民警对该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测试结果为55mg/100ml,达到了酒驾的标准。
对于这样的认定结果,姚某某并不同意,辩称自己并没有喝酒,是因为自己有关节炎,又要骑摩托,风吹在膝盖很痛,所以专门在驾车前喝了一杯药酒防关节痛,他表示药酒不能算是酒,还直喊“冤”。于是民警当场对其进行教育,不仅喝白酒、啤酒不能开车,喝药酒、泡酒(桂花酒、梅子酒等)、果酒等也不能开车,喝药酒、泡酒或酒饮料驾车,酒精含量大于20mg/100ml,同样是属于酒驾。
交巡警提醒: 不少农村地区年纪较长的人,对药酒、泡酒(桂花酒、梅子酒等)的理解有误区,认为药酒、泡酒都是有药性的,是药不是酒。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只要饮用后驾车,体内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mg/100ml同样是属于酒驾行为的。
误区二
晨起喝一杯,下饭又开胃
近日,广州返乡务工青年喻某,前几天揣着热乎乎的工资回到长寿,想趁着赶集日上街买个摩托车代步,也好过个愉快的新年。早晨一起床,心想着自己要买车了,高兴之余吃早饭的时候就喝了一小杯白酒。赶了场,买了车,骑上摩托兴高采烈地回家,路上就被检查的交巡警逮个正着。交巡警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发现其酒精检测结果为72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喻某哪想到,新车还没捂热就被查获了,不但要扣分,还要罚款。这年过得怕是不那么愉快了。
交巡警提醒: 在一些农村地区,村民平素就有饮酒的习惯,早中晚三餐都要喝点酒,称不喝点酒就吃不下饭,出门代步来回基本上是骑电动车、摩托车,这就给道路交通安全种下了危险的“种子”。春节将近,重庆交巡警真诚提醒各位有饮酒习惯的乡亲们,一定要重视酒驾这个问题,预计自己要出门,就一定不要再用酒下饭了。
误区三
四轮车才是车,两轮车随便骑
新春佳节期间嫁女儿,家住在城口的蔡某高兴得合不拢嘴。婚礼结束后,家宴一直持续到下午,因为女儿出嫁,一向不喝酒的蔡某禁不住劝,喝了好几瓶啤酒。散席后,他驾驶摩托车上街,没想到刚出门不久就被民警查获。民警发现男子身上散发着一股酒味,随即对该男子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为53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当民警将结果告知蔡某的时候,蔡某显得很茫然,反复追问民警:“你们是不是弄错了?我没有开机动车!我骑的是摩托车,是两轮车!不是四轮车!两轮车不是机动车。”民警当场给蔡某讲解他驾驶的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他的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应该受到处罚。他这才明白了自己驾驶的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的范畴。
交巡警提醒: 随着经济的发展,机动车已经广泛进入寻常人家,但一些农村地区对于机动车的认知还有不少误区,在这个案例中,就是因为当事人错误的认为两轮车不属于机动车,只有四个轮子的车子才属于机动车,所以他才会误认为骑两轮车(摩托车)不用担心酒驾的问题。重庆广大的农村道路,多为山高、坡陡、弯急、临崖、临水路段,饮酒后不论操作任何机械都较平常反应滞后很多,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饮酒后请一定不要驾驶各种交通工具,以免发生意外。
综上所述,以上有关酒驾方面的三个误区是广大农村地区常见的问题。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春运、特别是春节期间,重庆交巡警将通过“固定检查点与流动巡线”相结合的方式,在开展城区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查处的基础上,叠加警力、延长时间、扩展范围,实行城区、乡镇联动,区域、全线联治,进一步加大对城郊结合部、农村县乡道、重要村镇和集市周边道路执法管控,广泛布设执勤卡点,织严织密酒驾、醉驾整治网,全覆盖、无盲区严查严管严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希望所有市民都能度过一个幸福祥和的新年。
原标题:划重点丨农村地区酒驾误区,发给身边的亲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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