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科目一就敢无证酒驾……这3起酒驾案例看得人直甩脑壳

18.07.2019  19:56

炎炎夏日,不少市民约上亲朋好友餐桌聚会,难免推杯换盏一番。但需要谨记的是,切勿酒后驾车。近日,南岸交巡警又查获了3起典型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学车期间“玩火” 无证驾驶还饮酒

7月9日21时54分左右,南岸区交巡警支队十大队组织警力在长生桥镇黄明路设卡检查。这时,一辆白色轿车突然停在离检查站十米远的地方观望,当民警注视该车时,其驾驶员立即调转方向盘准备逃离。凭借多年的经验,民警当即发现了该车的“异常举动”,见此情况,执勤民警立即上前示意该车驾驶人熄火停车。

就在摇下车窗的一瞬间,一股浓烈的酒气弥散在空气中,民警立即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可驾驶人经过一阵翻箱倒柜,磨磨蹭蹭了半天,却表示什么也出示不了。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该车驾驶人姓李,前不久刚报名驾校学车,才通过科目一理论学习,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据李某介绍,当晚7点半左右,和工友在一家饭馆吃饭,期间喝了一瓶啤酒,在返回工地宿舍后,因工友要前往附近轻轨站坐车,便打算开车送工友一程,由于长期坐副驾驶看老婆开车,李某认为自己耳濡目染了很久,已完全具备驾驶技能,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出行了,没想到回家时半路被民警逮个正着,李某后悔万分。

因李某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天,另外,李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罚款1000元。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处罚,李某将被处以30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10日。

不知悔改存侥幸 二次酒驾被重罚

7月10日23时45分左右,民警在检查一辆两轮摩托车时,闻到其驾驶员身上有酒气,随即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显示结果为2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核实,该车驾驶员姓张,今年1月29日曾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驾驶证还处于暂扣状态,这次已属于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

因张某涉嫌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驶摩托车和二次酒驾的违法行为,将面临行政拘留10天,并处22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表兄弟结伴酒驾 一前一后被查获

7月14日22时30分左右,在南岸区茶涪路,交巡警在对一辆白色小轿车驾驶员例行检查时,发现其说话带有酒气,随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7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此时,该车后面紧跟的一辆小轿车见前方有警察,立即打方向盘准备逃走,民警上前拦下该车,并对其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74mg/100ml,也属于酒后驾车。

经调查,被查获的两辆小轿车驾驶员系表兄弟,当天表哥张某过生,表弟蒋某专程从云阳开车到重庆为其庆生,酒足饭饱后,两兄弟居然“壮胆”酒后驾车回家。

通过进一步核实,张某驾驶的车辆为营运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张某将面临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另外,蒋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也将面临相应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交巡警提醒:酒后驾车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等意识到危险时,往往已经悔之晚矣。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不要把生命安全当儿戏,切勿以身试法。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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