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追尾捡条命 面对车损竟索赔

24.03.2019  17:52

视界网消息,我们都知道,司机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80毫克开车的行为属于醉驾。大渡口交巡警查获一名醉驾男子,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竟然高达303毫克!喝到如此醉开车会是什么结果?一起来看看!

这是发生在大渡口西城大道的一起追尾事故。事发当晚(3月8号)10点50分左右,一名中年男子开着一辆小型越野车经过西城大道新华立交附近时,突然一头撞向路边停放的一辆大货车。

民警接到大货车司机的报警赶到事故现场时,闻到越野车司机身上散发着一股浓烈的酒味。民警随即将男子带回支队,并对其进行了酒精含量呼吸测试。发现男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竟然高达303mg/100ml !

因为越野车司机认为该为这起事故负全责的应该是大货车,要索赔,大货车司机见对方喝了酒,只好说请民警来划分责任判断损失,没想到越野车司机一口就答应了,全然忘了自己喝过酒。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不过,这是一般情形。可醉驾后撞车性质完全不一样:后车司机醉驾后撞车,不仅得不到大货车司机的一分钱赔偿,就连保险公司也会拒赔两车相撞造成的一切损失。

3月22日,大渡口警方根据抽血检查的结果,认定了男子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事实。发生追尾事故造成的损失由男子自行承担,警方对其处以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民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生命只有一次,切莫以身试法!

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记者 罗维 姚瑜

原标题:醉驾追尾捡条命   面对车毁竟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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