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中院法官荣获重庆“五一巾帼标兵”称号

16.03.2015  14:16

    近日,重庆市总工会发出表彰决定,对重庆“五一巾帼标兵岗(标兵)”等进行表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张雪方同志被市总工会表彰为“五一巾帼标兵”。

    作为重庆五中院的业务骨干,张雪方同志一直工作在审判第一线。三年来,其个人新收一、二审民事案件209件,审结202件;由其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累计结案798件。张雪方同志十分注重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结合,其审理的一系列重大疑难案件均获得好评。其担任审判长并直接承办的“天降叉棍伤人案”,社会关注度极高,为了审理好案件,庭前她多次到事发地仔细勘查现场,拍摄现场照片用于庭审证据展示;在通过电视媒体现场直播的当庭宣判中,她宣读的裁判理由细致充分,让各方当事人胜败皆服,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力提升了法院的社会影响力。

    审判工作之外,张雪方同志非常注重延伸审判职能,强化司法工作的服务功能。利用“六一”儿童节的契机,到重庆电视台参加《走进新闻热线》节目,就未成年权益保护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现场详细解答,宣传法院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类案件的审判原则以及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的新举措。2013年在武隆法院挂职锻炼期间,指导发出了武隆法院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起草并促成武隆法院与县妇联联合下发《建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工作机制实施意见》,有力推动了武隆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起草《关于诉前鉴定、评估案件流程管理的若干问题规定》,以更好的节约司法成本,缩短诉讼周期。

来源:重庆五中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