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力社保“普法宣传月”启动 市民最关心这些政策
昨日,重庆市人力社保“普法宣传月”暨“百场普法讲座”活动在綦江区东溪镇启动,并开展以“普及人社法规、助推乡村振兴”为主题的送法进村镇宣传日活动,这也是市人社局首次走进乡镇进行普法宣传,就业创业政策扶持等知识最受关注。
为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月”活动,此次市人力社保局组建了6支普法宣传队。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也将同步启动“普法宣传月”活动,组建专门普法宣传队伍开展宣传。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各普法宣传队将围绕留守老人、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创业人员、种植养殖大户、乡村产业龙头企业五大重点群体进行针对性普法。“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社保的主要业务,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发展、劳动关系等,都和乡村振兴有着密切的关系。”市人社局法规处处长胡京介绍。
记者在现场总结了群众最关心的几个问题,一起来看看,这些人力社保法规政策你知道吗?
1.返乡创业重点企业贴息有什么要求?
答:(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重庆籍居民;(2)安置重庆籍五类人员数量达到100人以上;(3)至申报上月,企业与招用的重庆籍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4)申报的贷款类型为在国有及地方控股银行取得的已归还的流动资金贷款;(5)企业申报的贷款未享受其他财政性补贴政策。
2.返乡创业重点企业贴息额度是多少?
答:以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每人可享受贷款5万元计算,最高不超过60万元。
3.建筑项目参保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怎样计算?
答:被认定为工伤的建筑项目参保人员,工伤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规定执行。其中,工资以发生工伤之日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计算。对项目竣工时尚未完成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的,其所在单位要继续保证工伤医疗救治和停工留薪期的法定待遇,待完成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后,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上游新闻记者 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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