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依法关闭整改一批畜禽养殖场
12月15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入驻我市期间,全市扎实办理督察组转办案件,各区县多部门联合执法,查处了养殖废水直排、养殖废气异味扰民、养殖污染治理设施闲置等畜禽养殖污染违法行为,依法关闭、整改了一批畜禽养殖场。
“南川区古花镇一组有3家养猪场散发臭气,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接到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转办案件后,南川区相关部门立即赶往现场调查。经调查发现,当地3家农户利用自家房屋周边空地,建设圈舍进行生猪养殖,养殖废水和气味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管理相关要求,古花镇政府依法对3家养猪场实施关闭。目前,镇政府已与相关养殖户签订关闭补偿协议,养殖户正按照整改要求及时处理剩余生猪,并在限期内拆除养殖设施。
铜梁、忠县等区县的相关部门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依法查处了多家养殖场向附近农田直排养殖废水的违法行为。
铜梁区庆隆镇冬笋村一家养猪场向附近农田直排养殖废水。目前,该养猪场已被拆除,生猪已被转移,镇政府正牵头制定农用地污染治理方案。
忠县磨子乡白河村五社的卢家河院子内设有养鸡场,并将动物粪便直排至周边农田。目前,忠县环保局已责令该养鸡场主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并予以立案调查。该养鸡场正按要求实施蛋鸡处理、动物粪便清理、污水处理、场内消毒等关闭前准备工作。
除了查处养殖废水直排环境违法行为外,还有多家养殖场因环保手续不完善、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被立案查处。例如,长寿区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责令刘德富生猪养殖场、来帮生猪养殖场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完善环保验收手续;要求英瑞农业有限公司、刘德富生猪养殖场、来帮生猪养殖场加强巡查,消除暴雨天沼液溢池给周边环境带来的安全隐患。
根据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市将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严格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实行养殖总量控制,基本完成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
截至12月15日,我市已累计收到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转办案件1234件,均在第一时间转交相关区县和市级部门办理,已办结912件。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进驻重庆期间(2016年11月24日-12月24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3-88592400,专门邮政信箱:6010,接受群众举报。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重庆市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