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八中来沙区法院旁听庭审

19.01.2016  18:22
  近日,重庆八中的153名初二学生来我院旁听了民一庭何昕法官审理的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案。该案原告于2015年11月16日在被告处购得一包名称为“某某淀粉火腿肠80g”的食品,后发现该食品标示的生产日期为2015年7月10日,保质期为120天,原告购买时该商品已过质保期。

  庭后,何昕法官与同学们进行了交流,解答了学生们提出的问题。通过旁听庭审,同学们直观了解了民事庭审程序,也懂得了在日常消费中如何保护、主张自己的权利。把庭审的过程变成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将法治宣传教育寓于案件审理之中,既增强了普法效果,也使庭审更加透明。 来源:沙坪坝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