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关爱残疾人从“痛点”找突破口

25.09.2015  16:51
  近日,重庆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公开发布,要求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生活水平,让残疾人生活更加殷实、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李克强总理也指出,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政府要补上残疾人事业发展这块短板。残疾人是困难群体中的困难群体,是“短板”中的“短板”,既然有短板,就要补上,而且要优先补上。
  此次重庆出台的实施意见,突出了内容的涵盖性、制度的可持续性、措施的针对性和推进的时序性,旨在深入贯彻中央决策,形成系统、可持续的残疾人权益保障体系。确定了“到2020年,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残疾人整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明显缩小”的主要目标。
  该意见以问题为导向,把破解制约残疾人劳有所得、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的体制机制障碍作为着力点,围绕5个方面提出了21项工作举措和100余项政策措施。
  这5个方面包括:着力“兜底线”,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着力“补短板”,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权利。着力“促公平”,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水平。着力“建机制”,充分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着力“活市场”,实现助残资源配置合理化。
  在吃住行“兜底线”方面,包括健全残疾人社会救助制度,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应保尽保。加大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低收入残疾人医疗救助力度,对其重大疾病住院费用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属于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按一定比例优先救助,并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和封顶线等。健全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发放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优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家庭免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等。帮助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优先保障城乡残疾人基本住房。
  在就业“补短板”方面。既有对吸纳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的扶持,更有对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的扶持。包括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和稳定发展集中就业,通过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补贴、岗前培训补贴,鼓励用人单位吸纳更多残疾人就业等。加大残疾人就业扶持力度,开发或者购买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对残疾人灵活就业、个体就业创业、创办小微企业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给予职业培训和就业相关补贴等。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适应评估、职业技能鉴定、技能竞赛、就业和失业登记等就业服务和针对性就业援助。
  意见突出整体联动性,增强细化可操作性,明确了“兜底线”“补短板”“促公平”“建机制”“活市场”各个方面的重点任务、责任部门,画出了一张措施有力、脉络清晰、操作有序的“施工图”,“台账”式推进,让各项部署可落地、可检验、可督查。
  意见特别要求,区县政府和市级部门要按照职责和重点任务分工细化配套政策措施,抓紧推进各项任务实施,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干一件成一件,让残疾人有更多的获得感。
  5个方面、21项工作举措、100余项政策措施,是贯彻中央关于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部署实实在在的措施,必将有力地促进残疾人的小康进程,随着意见各项措施的加速落地,将有效改善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将有力提升残疾人与全市人民一道共建共享全面小康社会的信心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