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创新金融扶贫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重庆市扶贫系统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以到人到户精准扶贫为导向,以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为主线,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将金融扶贫作为新时期扶贫攻坚的重要举措,重点针对武陵山片区和秦巴山片区两个特困连片地区,积极创新思路和方式,扎实有效地推进金融扶贫,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创新扶贫小贷产品,缓解贫困地区农户贷款难
针对贫困地区农户,特别是贫困农户贷款难、贷款贵、程序繁琐等难题,我们创新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方式,引导金融资金投入贫困地区农户,发放“免抵押、免担保、三年期限、五万额度、财政贴息、风险分担”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取得了一定成效。据测算,2014年全市贫困地区发放农户小额贷款近150亿元,其中,扶贫系统发放小额信用贷款近15亿元。 一是 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4〕78号)要求,2014年,我们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分行合作,在酉阳县启动了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试点工作。安排1400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建立风险补偿金,由邮储银行按照1:10的比例放大,针对该县贫困农户发展扶贫产业,发放“两年期,5万元,财政贴息”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截至目前,已发放扶贫贷款1670万元,334户贫困农户贷款需求得到满足。今年,我们将通过竞争入围的方式,在全市评选一批扶贫小额信贷试点区县,由县级财政出资建立风险补偿金,市级财政扶贫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试点区县开展工作。 二是 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探索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对工作目标、实施步骤、政策支持、保障措施、任务分工等进行了明确,力争2020年贫困农户贷款需求满足率达到50%,扶贫小额信贷规模达到100亿元。同时,正在与市财政局研究制定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和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三是 市扶贫办与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分行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就金融支持贫困地区扶贫开发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加大金融扶贫开发力度,引导金融资源向贫困地区明显倾斜。 四是 与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共同建立扶贫小贷统计分析机制,对金融机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测和评估。同时,着力推动贫困农户信息档案建设与农户信用档案建设“并轨”工作。
二、探索农村互助金融组织,积极支持开县民丰互助合作会发展
开县民丰互助合作会,是1988年四川省时期,我市按照国务院要求开展的小额信贷扶贫试点。我办一直高度重视这项试点工作,在经费、培训、制度建设、改制、贴息等各方面持续给予了大力支持。目前,合作会已经在贫困乡镇建立18个非独立核算分会,548个村级农户自治中心。总资产近2.6亿元,累计投放各类小额贷款近20亿元,户均贷款余额2.5万元,17万户60万人次受益。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以下。合作会在获得自身财务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为开县贫困山区人民脱贫致富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如何利用金融工具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探索了成功的经验。 一是 “会员互助机制”。合作会在分会所在的贫困乡镇中推行农户会员制,开展资金互助。 二是 “信用小贷机制”。该合作会的各分会,在贷款前对区域内农户逐户进行信用调查和授信评级,建立征信系统,确保了农户贷款随到随办。 三是 “方便快捷机制”。合作会平均每笔贷款从申请到发放仅需2天,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2天之内给予明确答复。 四是 “内部管控机制”。合作会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要求,建立严密的制度,严格进行管理。 五是 “精准扶贫机制”。合作会规定,优先对符合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扶贫对象提供贷款。同时,优先对扶贫对象贷款实行贷款贴息。目前,我们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行改制和推广。
三、着力规范运行和强化监管,扎实推进村级互助资金组织试点
我市32个区县开展了村级互助资金组织试点,试点村1327个,资金规模总量达到3亿余元,入社农户达到13.1万户,其中贫困户5万余户。累计发放借款5.2亿元,累计还款5.1亿元,到期还款率达98%。为了保证互助资金的健康运行,我们严格按照村级互助资金的章程,从建立和完善机制入手,不断强化监管。 一是 开展分类评级,实行奖优罚劣。对实现保值增值、扩大资金规模的,给予奖励;对出现违反互助资金的运行原则、资金使用率低下、不良贷款率过高等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甚至退出。 二是 突出重点工作,拓展资金用途。围绕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积极探索贫困户通过财产担保、信用评级担保、3-5户联保等方式向村级互助资金借款。通过专业合作组织带贫困户、公司带农户、大户带散户等形式,让贫困农户通过互助资金借款。 三是 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引入第三方监管。建立完善资金投放清收责任制、风险准备金提取制度、互助社退出机制等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目前,借鉴世行扶贫项目管理模式,探索引入行业协会和非政府组织第三方监管,建立市、区县两级财政资金风险预备金制度,控制互助资金的呆坏帐。
四、加大扶贫贷款贴息力度,降低贫困地区融资成本
从2010年开始,我们逐步加大信贷贴息力度。 一是 提高贴息标准。2010年起,我们将3%的贴息标准调整为5%; 二是 做大贴息规模。贴息贷款规模由2009年3亿元扩大到现在每年20亿元左右,贴息资金每年达到1亿元左右; 三是 扩大贴息领域。贴息范围由过去单一的种养业扩大到包括种养业、加工业、小型基础设施、乡村旅游、农资、扶贫培训等,贴息主体扩展到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以及工业园区。2014年下达小额到户贷款贴息资金1940万元,向2.2万贫困户发放贷款4亿元;下达项目贷款贴息资金4815万元,支持100余家扶贫企业发展产业,贷款规模达24亿元,切实降低了扶贫企业和农户融资成本,有力地推动了我市贫困地区发展中药材、高山蔬菜、草食牲畜、林果业等特色效益农业,直接带动农户近10万户,户均增收1000余元。
五、开展到户保险试点,为贫困农户构建抗灾、抗病安全网
我市2014年深入开展建档立卡工作,通过对建卡贫困户的致贫原因进行全面分析,全市165万贫困人口中,近40%的农户因故、因灾和因病致贫。我们结合实际,探索“扶贫+保险”的扶贫新机制,创新金融扶贫产品,减少贫困地区农户因故、因灾和因病致贫返贫。
(一)开展扶贫小额意外伤害保险试点。2013年开始,我们与保险公司合作,安排试点项目资金1080万元,在19个区县开展扶贫小额保险试点,主要为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残疾、Ⅲ度烧伤、伤害而产生的医药费用提供保险保障。目前,参保建卡贫困户54万户次。截止目前,试点区县共发生理赔案件2660起,赔付金融792万元,赔付率达46.3%。
(二)开展贫困地区农户农房保险试点。2015年安排专项资金950万元,与保险公司合作,在9个贫困区县开展试点,对建卡贫困户自有住房因暴雨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火灾、爆炸、地面塌陷等意外灾害造成的农房倒塌或损坏。目前,已下达资金计划和实施方案,将于5月正式启动,为我市夏季发生洪涝灾害筑造一道风险防火墙。
(三)开展建卡贫困户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试点。2015年,我们在13个贫困区县开展试点,与保险公司合作,为试点区县参加当地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医疗保险、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建卡贫困户办理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被保险人住院和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门诊发生属于居民医保基金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在大病基金报销后的自付费用超过一定额度的医疗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按比例给付保险金。目前,该项试点工作即将启动。
产业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