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创新驱动战略助孵化企业上市

16.06.2015  10:30

  《重庆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出台了!昨日,市政府举行重庆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智奎通报了行动计划相关情况,行动计划确定了两个定性目标:在2020年把重庆建成科技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长江上游科技创新中心和国家创新驱动示范城市。

   推行“1+X”

  全面实施创新驱动

  推行“1+X”,“1”是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的《重庆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X”是将陆续推出的一系列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包括《重庆市提高R﹠D经费投入工作方案》《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重庆市深化职称改革的意见》《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等。

   三大原则

  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

  实现三链协同

  坚持需求导向,三链协同。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依托“6+1”支柱产业、“2+10”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布局创新项目;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创新政府资金投入方式和财税激励机制,强化金融对创新驱动的支撑作用。

  坚持人才为先,企业为主。企业成为创新的主体力量,支持大型企业发挥创新骨干作用,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积极鼓励和支持大众创业创新。

  遵循规律,全面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统筹推进科研院所、高校、企业、政府、社会服务全面创新,统筹推进军民融合创新,实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开放创新的有机统一和协同发展。

   一个目标

  2020年建成国家创新驱动示范城市

  2个定性目标:在2020年把重庆建成科技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长江上游科技创新中心和国家创新驱动示范城市。

  6个定量目标: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超过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1.2%,技术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科研成果转化中的股权化率达到75%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到30%以上,万人有效专利拥有量达到50件。

  3个区域目标:两江新区作为重庆市创新发展的龙头,作为全市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区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主战场,到2020年,R&D经费投入占比达到5%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全市的比重达到4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2%以上。

   四大重点领域

  1

  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体系

  打造1000家科技型“小巨人”企业

  打造“三大创新体系”,一是打造“10+50+600金字塔型”的企业创新体系,即培育10家行业领军企业研发中心、50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600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并对应实施差异化的“靶向”扶持政策;二是打造“联盟+中心+平台”的创新服务体系,即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一批创新服务中心和科技资源交易与共享云平台;三是打造3个1000家创新创业体系,即1000家众创空间、1000家创新中介服务机构、1000家科技型“小巨人”企业。

   2

  激发广大科技人员创新活力

  高校新聘工程类教师须有企业任职经历

  ●实施三项重点改革

  一是推进科研院所和高校科研管理体制改革。扩大科研院所和高校科研管理自主权。取消政府部门对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在境内使用、处置审批。引导转制后的科研院所完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现代创新型企业制度。

  二是加快人才评价制度改革。职称政策向科技人才倾斜、向企业人才倾斜,试点将企业任职经历作为高校新聘工程类教师的必要条件。在应用型科研院所探索职称评定与职务聘任相分离改革试点,探索建立个人自主申报,岗位评聘分离,政府指导监督的新机制。

  三是人才管理体制改革。支持骨干企业与高校开展高职本科、应用型本科以及专业硕士、博士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开展“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一体化培养改革试点和中职学校与本科院校对口贯通分段人才培养改革试点。

  ●十条人才激励政策

  一是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处置收入不上缴国库。

  二是对获得国家、省部(市)级科学技术奖励的,在本专业领域取得授权专利、研发出新产品和新工艺等创新成果并实现产业化的,主导国内外技术标准制定或修订的,在本专业领域取得重大创新的,以及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创新人才,取消学历等条件限制,按照各专业破格申报条件优先申报评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是企业人才申报评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受单位所有制、岗位和评审通过率限制。

  四是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和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及指导教师可破格申报评定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五是市场业绩突出的企业经营管理领域的特殊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定高级经济师资格。

  六是对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和科研人员股权激励比例“两个上不封顶”,即: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用于奖励科研项目牵头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不低于50%,上不封顶;科技成果作价份额可以不低于20%的比例奖励给成果完成人以及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管理人员,上不封顶。

  七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对职务发明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奖励,计入当年单位工资总额,不作为工资总额基数。

  八是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企业股权时,可按规定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九是允许科研院所和高校设置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兼职。

  十是高等院校在校学生休学创业的,可以保留学籍3年。

   3

  营造全面开放的创新环境

  引进世界知名大学入渝建创新平台

  一是实施“两大创新平台体系”,即三个创新驱动功能平台、一批国际国内创新合作平台。按照一区多园模式,以两江新区为核心,高新区、经开区、璧山高新区为载体,加快申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创新驱动核心区。积极引进世界知名大学、著名研发机构、世界500强企业来渝建立分支机构或搭建创新平台。支持企业通过项目合作、股权合作等方式引导专业团队和科研成果在渝落地。

  二是营造激励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健全创新产品准入管理,研究出台重大新产品首台(套)、首购、首试等奖励补贴政策;建立健全使用创新产品的政策采购制度;研究出台重大新产品前期应用推广的补贴政策。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修订《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对合理期限内未完成转化的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知识产权进行强制许可转化;加快知识产权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4

  构建有利于创新驱动的投融资体系

  设立重点创新型企业上市储备库

  一是改革政府科技投入方式。政府投入更多地向能够产业化的科研项目倾斜、向企业倾斜。对于竞争性的产业化科研项目政府补助实行“三转变”,即由“前补助”转变为“后补助”,改“直接补”为“间接补”,改“行业部门决策补”为“多维评价决策补”。

  二是设立多层次的投资基金。用好政府产业投资股权引导基金和战略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做大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设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充分发挥社会资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

  三是利用资本市场支持企业创新。设立重点创新型企业上市储备库,启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新三板挂牌培育计划,推动有条件的企业IPO上市,启动创新型企业增资扩股,稳步推进债权融资。

  四是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积极推动科技保险,建立科技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创新。

    商报记者 谭柯 实习生 陈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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