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加大补贴加快发展融资担保行业

31.08.2015  19:15

2014年,重庆以服务中小微企业为主的担保机构新增担保发生额1016亿元,新增担保1.38万户,比2013年净增2463户,增长21.8%。
  在信贷融资领域,融资担保机构被形象地称作“放大器”,其设立的初衷,是当抵押物不足的企业从银行贷款时为其提供担保增信,分散原本由银行一方承担的信贷风险。这类机构特别有助于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去年8月,重庆市政府完善小微企业扶持机制的实施方案要求加大担保贷款扶持,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融资性贷款收取的担保费率在2%以下的新增担保发生额,由市财政补助担保机构0.5个百分点。市属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融资性贷款收取的担保费率控制在2%以内。
  担保机构要享受上述担保费补贴政策,除依法设立、诚信经营、照章纳税之外,当年须新增中小微企业担保业务额占新增担保业务总额的70%以上或新增中小微企业担保业务额10亿元以上,全年新增担保业务额达平均净资产的1.5倍以及以上。同时要求收取的担保费率不得高于2.5%,不额外收取除担保费以外的评审、咨询等其它费用,收取的保证金比例平均不得高于担保额度的3%。弄虚作假的,三年内不得申报政府相关补贴。
  今年,经担保机构申报、中介机构核查,全市36家担保机构符合担保费补贴条件,发放补贴资金2988万元,较2014年增长45%,但保机构在全市中小微企业、“三农”金融服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