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加快补齐生态环保建设短板 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5.02.2016  13:33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重庆环保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多措并举加快补齐生态环保建设短板,助推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市环保局介绍,按照市政府“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专题会议要求,全市环保系统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通过编制实施“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环保行动,认真办好主城区湖库水质提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三件重点民生实事,着力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排放强度等措施,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环境短板。

深化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016年,全市环保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重庆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推进机制,根据五大功能区域特点研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推进实施全市生态文明建设245项重点任务。

同时,不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督企与督政相结合,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出台《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重庆市实施细则,落实好国家《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深化环保市场化改革,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在环境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用改革创新的办法解决生态环保难题。稳步推进环保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中央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妥善有序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增强环境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有效性。

此外,落实中央和市委“十三五”规划建议和市政府“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决策部署,编制实施“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金属及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污染防治、农村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强化重点工作的前瞻性和系统性。

深入实施环保“五大行动” 办好三件重点民生实事

2016年,全市环保系统将以贯彻实施“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为契机,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一核心,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和持久战。

“蓝天行动”围绕主城区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力争实现300天的目标,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严格执行禁投清单。按照五大功能区域准入政策,落实负面清单,对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的项目要严格把关,运用环保政策对供给侧的过剩产能进行逆向淘汰。对于环境影响小的基础设施项目,加大保障力度;二是实施污染清场。加快推进主城区实现“五个没有”(没有燃煤电厂、没有钢铁厂、没有化工厂、没有燃煤锅炉、没有水泥厂和砖瓦窑)。开展企业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专项行动,2016年将推进261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争完成168家。淘汰燃煤锅炉118蒸吨。完成绕城高速以内最后30余家烧结砖瓦窑关闭,减少燃煤使用100万吨左右;三是实施道路“除清”。控制扬尘污染,建设和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400个、示范道路400条。控制交通污染,全市剩余的4.8万辆黄标车在2016年和2017年全部实现淘汰。开展重型柴油车等冒黑烟车整治执法,严查移动“黑烟囱”。改善油品质量,2016年底前用上国五标准油品。加强车辆尾气检测站监督管理,开展尾气检测数据造假专项整治行动;四是实施区域禁燃。将主城区建成区和规划建成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开展禁止使用煤炭、木材等监管与执法。其他区县城市建成区内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碧水行动”围绕落实“水十条”及重庆市实施方案,办好主城区湖库水质提升、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两件重点民生实事,重点抓六项工作:一是实施主城56个湖库水质提升工程,2016年完成20个湖库生态修复工程,防止湖库污染反弹,达到水清岸绿;二是继续整治黑臭水体,对31条河流涉及的42个河段进行整治,消除黑臭水体;三是治理乡镇生活污水,2016年完成226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理顺运营管理机制,到2017年实现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四是治理城市生活污水,完成库区40座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五是治理工业污染,完成111座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六是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对全市城镇饮用水源定期开展监测、执法。

“绿地行动”主要落实即将出台的“土十条”,制定重庆市实施方案,抓好六项工作:一是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34%,坚守耕地、林地、森林三条红线(即全市耕地面积不低于3300万亩、林地面积不低于6300万亩和森林面积不低于5600万亩),制定管理办法,实施分级分类管控;二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进一步摸清土壤污染状况。并根据详查结果,划定土壤环境保护区域,明确优先保护区域的范围和面积;三是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农用地实施分级管理,对建设用地实施分类管理,严格用途管制;四是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对造成土壤严重污染的工矿企业实行限期治理;五是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六是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逐步建立由市环境监测中心、万州区等六个分中心环境监测站和其余区县环境监测站组成的全市土壤环境监管网络。建立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制度。强化被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控制。

“宁静行动”重点是落实“三控一防”措施(即控制交通噪声污染、控制社会生活及工业噪声污染、控制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开展噪声源头预防),开展环境噪声整治专项行动,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扰民案件。

“田园行动”重点是新完成500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提前一年完成2000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民生实事。完善已建项目运行管理长效机制,充分发挥项目环境成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实施55个村传统村落环境保护项目。

加强环境监管执法 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2016年,全市环保系统将严格执行新《环境保护法》,坚持依法保护、依法治理、依法监管,发挥法治的引领和约束作用。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完善环保地方法规标准体系。推进出台《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重庆市污染场地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继续完善挥发性有机物地方排放标准体系;二是严格环境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实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措施,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和效率;三是强化环境刑事司法联动。完善环境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等环境刑事司法联动机制,探索建立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证据规则和案件移送规则。

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事关重庆长远发展,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为保障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安全,全市环保系统将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环境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实现较大以上的风险源单位评估全覆盖,完成60%一般环境风险企业评估;二是加强环境应急处置。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杜绝重特大污染事件。加强放射源安全监管和电磁环境管理,严防辐射事故发生;三是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督促重点监管企业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健全环境领域群体性事件防范长效机制,督办重难点环境信访投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