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加快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全文

23.03.2016  08:41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重庆全面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发挥交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39号),现就加快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

  长江黄金水道横贯我国东中西部,是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纽带。重庆位于长江上游地区,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战略支点,处在“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联结点上,在国家区域发展和对外开放中具有独特而重要的作用,是国家确定的长江三大航运中心之一。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积极构建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市形成了“一枢纽八干线”铁路网、“二环八射”高速公路网和“一大二小”机场格局,港口货物吞吐能力达到1.8亿吨,集装箱年吞吐量突破100万标箱,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

  加快推进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有利于我市全面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有利于真正发挥黄金水道运能大、能耗小、成本低的优势,构建铁公水空一体化、内畅外联、高效便捷、绿色低碳、互联互通的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全面增强重庆对西部地区的集聚和辐射能力;有利于畅通向东通江达海大通道、向西国际陆路大通道,形成衔接贯通“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大格局,促进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有利于以港聚业、以港兴城,促进区域互联互通和全市发展一体化,强化航运对产业发展的带动、产业对航运发展的支撑作用,推动重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科学把握流域经济发展客观规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科学规划、统筹实施,“”“”兼顾、多措并举,推进航道畅通、枢纽互通、江海联通、关检直通,构建铁公水空一体化、内畅外联、互联互通的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大力推动航运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提高航运供给质量和效率,降低运输成本,大力发展内河航运服务业,切实增强服务、集聚、辐射能力,更好地发挥重庆承启东西、沟通南北、通达江海的作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

  (三)定位与目标。

  以重庆为中心,枢纽型港口为节点,航运服务集聚区为支撑,依托长江黄金水道、高速公路和铁路网,构建沿江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衔接贯通“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把重庆建设成为辐射国内、联通国际的长江上游中心港口城市。到2020年,形成以“一干两支”航道体系和“四枢纽九重点”港口集群为构架,现代化船队为载体,航运服务集聚区为支撑的航运体系,建成“服务+辐射”型长江上游航运中心。

  具体目标:加快建设铁公水空一体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构建“”字形高铁客运通道和骨干货运铁路网,形成“三环十二射多联线”高速公路网络,建成“一大四小”民用运输机场体系和大型复合航空枢纽,构建以“一干两支四枢纽九重点”为骨架的内河航运体系。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委加快三峡新通道建设,努力提升长江航道通过能力,5000吨级单船及万吨级船队可常年满载通行重庆主城;全市港口货物吞吐能力达到2.2亿吨,集装箱吞吐能力达到500万标箱,三峡邮轮年旅客运量达到100万人次以上,成为西部地区物流转口的主枢纽、长江上游邮轮母港;全面实现船舶标准化、大型化、专业化,船舶总运力达到700万载重吨,运力标准化率达到85 %;发挥两江新区、两路寸滩保税港的区位和政策优势,运用与国际接轨的统一技术和服务标准,实施“互联网+航运”战略,大力发展航运融资、保险、租赁、资金结算等现代航运服务业,培育航运总部经济,形成航运服务集聚区,航运交易年结算额超过100亿元,周边地区经重庆港中转货物比重达到5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内畅外联、互联互通的交通网络。

  重点推进渝万、郑万、渝昆等高速铁路,渝怀二线、枢纽东环线和成渝铁路、达万铁路扩能改造等骨干货运铁路通道,加快推进成渝、渝黔、渝长、渝遂高速公路扩能和江津至习水等高速公路对外通道,投用江北机场东航站区及第三跑道,建成巫山神女峰、武隆仙女山支线机场,加快通用机场建设。结合高速公路网、铁路网、航空枢纽建设,加快推进江津珞璜、涪陵龙头、万州新田、合川渭沱、忠县新生等港口进港铁路和公路集疏运通道建设,形成无缝衔接的集疏运体系。统筹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和产业规划布局,推进港口与沿江开发区、产业园区、物流园区、旅游景区的通道建设,发挥市场作用推进港区外集装箱中转堆场建设,强化航运与产业的良性互动。建设促进铁公水多式联运智能、联动的数据平台,加快发展铁水联运、公水联运、江海联运、水水中转等多式联运,开展江海直达、水陆甩挂等试点工作,为客户提供一体化运输服务,吸引重庆周边省市货物来渝中转通过长江出海,吸引长江中下游省市的货物通过长江黄金水道和“渝新欧”国际铁路联运大通道直达欧洲,扩大沿江地区与“渝新欧”沿线国家的货物贸易。争取国家加快建设沿江铁路,进一步提升航运中心聚集和辐射能力。到2020年,港口集疏运体系逐步完善,主要港口与铁路、高速公路衔接高效,铁水联运货运量比例达到10%。

  (二)构建干支联动、畅通高效的航道体系。

  积极争取国家及早决策启动三峡新通道建设,尽快解决三峡瓶颈制约。大力推动长江干线涪陵到朝天门段、朝天门到九龙坡段、九龙坡到永川段航道整治,提高长江上游航道通过能力。加快推进嘉陵江利泽、乌江白马枢纽和库尾航道整治,加强省际间协作联动,全面畅通嘉陵江、乌江骨架支流航道,增强“一干两支”(一干:长江;两支:嘉陵江、乌江)国家高等级骨架航道对周边省市的辐射能力。完成三峡库区小江、汤溪河等6条重要支流航道开发利用,积极推进渠江航道整治、涪江梯级渠化,开展嘉陵江井口枢纽、乌江航道提档升级、大宁河航电开发等前期研究,大力延伸支流航道通达深度。到2020年,基本形成“一干两支十线”(十线:渠江、涪江、綦江、大宁河、小江、梅溪河、抱龙河、东溪河、磨刀溪、汤溪河)的航道体系,航道整体通过能力明显提升。

  (三)打造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的港口集群。

  依托铁路、高速公路网,按照“港口、物流、产业”三结合的原则,加快建设“1+3+9”港口群,建成主城果园、江津珞璜、涪陵龙头、万州新田4个铁公水联运的枢纽型港口。打造主城寸滩、永川朱沱、渝北洛碛、长寿胡家坪、丰都水天坪、忠县新生、奉节夔门、合川渭沱、武隆白马等9大专业化重点港口。积极开展LNG(液化天然气)加注码头布点建设。加大锚地建设力度,缓解锚地不足的矛盾。结合城市建设规划,加快城区老旧码头整合改造、功能调整。严格执行港口规划,强化港口岸线资源有序开发和合理利用,提升港口集约化水平,严格客运、危险化学品码头等运营监管,确保港口安全生产。到2020年,基本形成“四枢纽九重点”的规模化、专业化港口群,货物吞吐能力达到2.2亿吨,集装箱吞吐能力达到500万标箱。

  (四)发展先进高效、节能环保的船舶运力。

  实施船舶工业结构调整,化解船舶工业过剩产能,优先支持船舶骨干企业发展,引导其加强与国内外大型航运集团的战略合作,优化船舶配套产业布局,支持重庆船舶制造业的发展和水平提升。大力发展标准化、大型化、专业化船舶运力,适度发展散装化学品、重载汽车滚装、旅游客运船舶等专业化运力,加快淘汰技术落后、不适应市场需要的老旧运输船舶,重点鼓励老旧客船和液货危险品船提前报废更新。积极推广“三峡船型”“LNG动力船”等示范船型,引导先进、高效、节能、环保的新船型发展,加快“一顶一万吨级船队”“江海直达船型”研究。到2020年,基本形成标准化、大型化、专业化船队体系,船舶运力标准化率达到85%,货运船舶运力达到700万载重吨。

  (五)建设要素集聚、功能完善的服务体系。

  进一步发挥保税港区政策优势,创新机制、优化服务,做大做强重庆航运交易所,抓住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机遇,推进重庆航运交易所与新加坡、欧美等航运发达国家相关机构的合作,提升交易结算、融资征信、保险再保险、融资租赁、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功能,促进内河航运资源优化配置。依托航运交易平台和寸滩、果园等物流枢纽,打造大型航运、物流、贸易企业总部基地,培育发展航运总部经济,形成长江上游航运要素集聚、功能完善、市场繁荣的航运服务集聚区。实行与国际接轨的统一技术和服务标准,以社会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为依托建设航运(物流)信息中心,以电子商务平台为抓手建设航运交易中心,以金融保险服务为载体建设航运结算中心,以高端人才培养为引领建设航运人才中心。到2020年,基本建成现代航运服务体系,水路货运量超过2.0亿吨,周边省市货物经重庆港中转比重达到50%以上,长江上游地区航运货运量的50%、集装箱的80%、长江中上游地区船舶交易的70%以上通过重庆航运交易所完成,航运交易结算额超过100亿元。

  (六)建立覆盖全面、保障有力的安全体系。

  加快建设通航河流船岸通信系统(VHF)、视频监控系统(CCTV)、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等支持保障系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航运企业安全风险管理和控制,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夯实企业安全基础。进一步完善水上交通管理体制机制,提升航运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完善“一中心六基地八站点”水上应急救援体系,推进应急救援基地(站点)、船艇、物资装备和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水上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大力实施“平安渡、放心船”惠民工程。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全面、保障有力的水运安全体系。

  (七)打造协调联动、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

  积极促进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和检验检疫一体化,推动构建长江大通关体制。升级完善重庆交通电子口岸平台,与上海等长江沿线省市建立长江航运服务联合机制,推进沿江统一市场的建立,促进水铁空口岸间互联互通、协调联动,有效提高通关和物流水平。加强口岸规划布局,重点推进主城、万州、涪陵、江津、永川、丰都等水运口岸开放和扩大开放项目,加快丰都江海联运进口澳洲肉牛工作。向国家争取保税港区功能向果园港拓展,并将果园港、珞璜港、龙头港、新田港等主要港口纳入启运港退税试点范围。充分发挥市场、开放对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作用,促进贸易和物流便利化。进一步完善航运市场规则、准入制度,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航运市场;加强诚信制度建设,推进航运与工商、金融等部门信用系统的对接和信息共享,规范水路运输和港口经营市场秩序;引导港口、水路运输等企业进行结构调整,支持兼并重组,向综合物流链延伸,提高集约化、规模化和信息化水平;支持重庆航运融资担保和船东互保协会发展,提升航运企业融资和抗风险能力。

  (八)培养数量匹配、业务精专的航运人才。

  依托重庆航运交易所、高等院校,加强现代航运人才队伍培养和建设,重点推进航运金融、保险、仲裁、结算、物流、电子商务等高端专业人才和船员等技能人才培养,着力培训和引进航运业紧缺人才,建立航运人才诚信体系,促进航运人才有序流动。

  (九)发展服务优质、便捷舒适的三峡旅游。

  结合长江三峡国际旅游发展,加快沿江涪陵白鹤梁、丰都名山、忠县石宝寨、云阳张飞庙、开县汉丰湖等景点旅游码头提档升级,建设现代化邮轮母港。加快传统水上客运向高品质旅游客运转型,积极推进客运船舶向舒适化、旅游化发展,推动“互联网+邮轮旅游”,建设三峡邮轮旅游交易服务信息平台,支持开设豪华邮轮免税商店,提高三峡邮轮承运人责任保险额度,促进三峡邮轮产业健康发展。到2020年,形成服务优质、便捷舒适的三峡旅游市场,三峡邮轮年旅客运量达到100万人次以上。

  (十)完善低碳节能、绿色环保的航运体系。

  坚持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完善化学品船舶洗舱基地功能,建立和完善船舶垃圾及废弃物收运体系,推进船舶生活污水处理,限期淘汰经改造不能达标排放船舶,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船舶,增强对水运突发污染事件的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的能力。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大力推动岸电、LED、太阳能等节能技术在港口、航道和船舶上的使用,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完善市级部门协调联络机制,积极推动建立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部门之间协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统筹协调城市发展、产业、园区、港口、铁路、公路、环保等规划之间的有机衔接,注重发挥规划引领约束作用。完善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机制,简化港航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确保重点项目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前期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建立健全重点项目、重要工作的督查考核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区县(自治县)要围绕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要求,结合长江上游航运中心相关规划,及时优化调整工业园区及物流布局,推动临港产业绿色发展。

  (二)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加快改革创新,深化水上交通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行网上行政审批,取消影响市场公平准入、限制外来资本的审批项目,通过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降低航运企业的规费负担,增强水运企业的竞争力。积极探索以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港口、航电枢纽建设。

  (三)加大水运发展政策支持力度。

  1.市级每年继续安排5亿元(非燃油税财政性资金2亿元,燃油税3亿元)的水运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并加大对枢纽港、重点港、航运服务体系、航电枢纽、三峡库区旅游客运码头等水运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

  2.继续实施“营改增”改革后支持航运业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对通过重庆航运交易所交易平台完成航运、航运服务业、航运保险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相关企业,按其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及营业税额度,给予财政补助。

  3.继续对物流企业吸揽的外地货物经西永综合保税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和4个枢纽港等港口进出口,并纳入我市贸易统计的予以资助。

  4.对集装箱车辆继续执行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并对进出我市港口作业的装载国际标准集装箱的集装箱车辆实施高速公路通行费和主城区路桥通行次费优惠退费。其中,对进出港务集团所属港区作业的集装箱车辆,免收主城区路桥通行费。

  5.继续实施集装箱码头作业费财政补贴政策,并对水水中转集装箱予以补贴。

  6.实施铁水联运集装箱财政补贴政策,扩大航运中心辐射腹地。

  7.继续对我市设立的经营业务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且鼓励类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的航运企业实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8.加大政府支持港口集疏通道建设的力度,统筹规划港口集疏通道与城市道路、园区道路、公路铁路等有机结合,协调城建、交通、移民、园区等各级建设资金在港口集疏通道上的合理使用。

  9.积极争取国家将老旧运输船舶拆解、新建“三峡船型”“LNG动力船”示范船型补贴政策延长至2020年,将新建升船机船型、江海直达船舶纳入示范船补贴范围。争取对20年以上老旧客船提高拆解补贴标准,加大拆解实施力度,施行强制淘汰政策。市级水运建设发展专项资金予以相应支持。

  10.加大对航运人才培养的财政资金投入,支持航运高端人才培养、就业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工作,为航运事业提供智力保障。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成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黄金经济带的要求,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确保我市加快建设长江上游航运中心目标的顺利实现。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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