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多项改革受国务院发文奖励

04.05.2018  20:16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对2017年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深化创新驱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5个省(区、市)、82个市(地、州、盟)、116个县(市、区、旗)等予以督查激励,并相应采取24项奖励支持措施。我市获得10项督查激励,以重庆市为单位获5项,7个区县和两江新区获5项。
  此次督查激励的地方名单共24组,典型性和示范性较强,充分体现了鼓励主动作为、真抓实干的鲜明导向。
  据通报,以重庆市为单位获得的5项督查激励包括:
  因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成效总体较好,今年将获得在安排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时,根据超额完成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目标任务量情况,给予当年基础奖补资金一定比例的梯级奖补资金。
  因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和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促进外贸继续回稳向好及落实外资政策措施成效明显,今年将获得优先支持其行政区域内1家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或调整区位。
  因营造诚实守信金融生态环境、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工作成效较好,今年将获得支持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在同等条件下对其申报金融改革试验区等方面给予重点考虑和支持,在相关领域加大再贷款、再贴现的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在其行政区域内开设分支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双创”公司债券、绿色公司债券等金融创新产品。
  因落实鼓励和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工作力度大,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等任务完成较好,今年将获得在安排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时给予倾斜和支持。
  因推进养老项目建设成效明显,今年将获得在安排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在原有投资分配基础上增加5%的奖励。
  与此同时,渝北、潼南、涪陵、长寿、铜梁、垫江、忠县7个区县和两江新区获得5项督查激励,包括:
  渝北区因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今年将优先选择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社会共治、风险分类监管、大数据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试点地区,优先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权限。
  潼南区因促进社会投资健康发展、企业债券发行、债券品种创新与风险防范等工作成效较明显,从今年起两年之内,辖区行政区域内企业申请企业债券可实行“直通车”机制(企业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不需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转报)。
  涪陵区、渝北区、长寿区、铜梁区、垫江县因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利用秩序、土地利用计划执行好,今年将得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每个市(盟)奖励用地计划指标5000亩,每个县(市、区)奖励用地计划指标1000亩。奖励指标在2018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中单独列出,纳入计划执行管理。
  忠县因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今年将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相关省(区、市)后,由省(区、市)统筹按一定比例或额度给予奖励。
  两江新区因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创造典型经验做法、受到国务院督查表扬,今年在国务院大督查实地督查中将获得“免督查”的奖励支持。
  与去年相比,今年在保持原有24项激励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正向激励力度,提高了激励措施的“含金量”。如,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省份,在以工代赈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对地方水利建设投资落实较好、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完成率较高的省份,每个省增加安排10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应减少地方建设投资规模。对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的市,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发展数字经济及对接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等相关工作中予以优先支持。此外,对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创造典型经验做法、受到国务院督查表扬的地方,继续给予“免督查”的激励措施。
  目前,各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组织兑现各项激励措施,指导地方用足用好激励政策红利,把督查激励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