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三个协同”加强和改进美育工作
重庆大学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央美术学院老教授重要回信精神,加强文化传承与艺术创新,积极开展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推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协同发展,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积极营造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立德树人的育人氛围。
一是协同开展文化传承与艺术创新。 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改革实验校创建为契机,积极构建以课程为基础、工作坊为载体、社团为抓手、保护性研究中心为支撑、民族特色艺术普及为突破、成果展示为途径的“六位一体”美育工作机制。突出文化传承与保护的主线,紧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川剧)传承基地,充分挖掘川剧、版画及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民族特色艺术资源,开设全校性民族特色艺术精品课程,创建实践工作坊和学生社团,开展民族特色艺术的研究及保护,加强民族特色艺术的普及推广和成果展示,初步形成民族艺术传承与保护长效机制,营造美育教育的良好氛围。加强传统文化创新,在保护和传承的基础上深挖文化内涵、艺术价值,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结合时代主题,充分融入新艺术、技术手段,精心创作深受学生喜爱的川剧《白蛇传》、舞蹈《春回满庭芳》、大幕戏《望娘滩》、话剧《红色恋人》《重庆家书》等,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
二是协同开展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 以古代美育历史、历史和当下状态的结合研究、当代美育实施途径的探讨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相关课程建设、课堂教学,建设全校通识选修类美育课程,开设专门性艺术专业审美课程,创新性建设与系统化推进特色美育课程,积极探索专门化、专业化的课程建设新思路、新观念、新方法。依托电影学院、艺术学院、人文社科高等研究院等平台智库,开发建设《川剧艺术欣赏》等近30门全校美育课程,抓好课堂教学主阵地,积极建设美育实验室、研究所、收藏室、展示中心,积极推进美育课程育人育心,不断提升学生审美水平、艺术修养、综合素质。立足美育基地建设,推动美育教育向第二课堂延伸,重点打造重庆大学“川剧文化传承与保护基地”,深入挖掘川剧文化的艺术精华,联合重庆市文化艺术研究院、川剧院等单位,加强川剧文化普及推广,先后组织开展川剧展演近30场,累计观众超过3万人,精心创作川剧表演《曲风雅韵》赴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展演。与中国舞蹈家协会共建美育发展平台,积极推进西南诗书画研究基地、西南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保护与传承基地和西南民族民间音乐基地建设,大力开展以“美育”为中心的各项活动,全面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顶尖舞者进校园、中国传统文化进社区、中外文化交流等活动。依托“幽兰戏曲社”“M&You音乐文化社”等校级人文艺术学生社团,定期举办文化艺术节、红岩文化节、毕业音乐季、新年演出季等,积极推动师生参与美育实践,以美育教育推动素质教育协同发展。
三是协同开展教育教学与科学研究。 吸纳联动艺术学院、电影学院、建筑城规学院、新闻学院、博雅学院等积极构建“产、学、研、创”有机结合的高校人才美育教育培养模式。坚持“四有”好老师标准,从师资力量、教师专长、成果类型、教学特点等方面进一步优化美育教师队伍建设,突出教师专门化,倡导教学系统化,初步形成组建合理、教学范畴多元、成果类型多样、发展空间较大的美育教师队伍。立足高水平、有特色的专兼职美育队伍,强调在教育教学中融入美育、在艺术创作中突出美育、在学术研究中重视美育、在服务社会中彰显美育、在文化传承中发展美育、在国际交流中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建构传统与现代、艺术与科学、人文与科学综合一体的美育教学与研究体系。制定《重庆大学教师本科课程教学评价办法》《美育教育教学评价标准》,将美育工作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定期检查、评估美育课程和教学质量,开展教师教学比赛活动,切实提高学校美育师资水平。成立文化创意产业研究院,大力支持并鼓励教师开展美育研究,划拨艺术教育、美育专项经费,将美育教师参加各级竞赛展示获奖情况、指导学生参加美育实践活动获奖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和职称评定条件,确保美育教师在评职、评优、评先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