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衣人”高速路上打砸车辆 重庆对一暴力讨债涉黑犯罪组织进行宣判
高速路上截停债务人并打砸车辆、非法拘禁债务人2个多月、迫使债务单位提前关门过年……去年年初,渝北区警方成功打掉一个专门从事暴力讨债活动的涉黑犯罪组织。该涉黑组织在重庆相关区县通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暴力手段非法讨债,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社会危害性极大。
今(16)日上午,渝北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彭军等1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一案依法公开宣判。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七个月至十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高速路上被“黑衣人”截停
去年1月30日下午2点过,G65包茂高速渝北出口处,李先生驾驶的黑色大众轿车,准备通过收费站缴费。
车刚停下不久,突然车两侧窜出5个年轻力壮的大汉。5人冲到李先生的车前,不由分说就用手中所持的甩棍等器具,对着车子的挡风玻璃一阵猛砸,其中一人还用手直接掰断了挡风玻璃的雨刮。
周围等待通过收费站的司机都被吓蒙了,不知道发生什么事,而车内的李先生更是坐在驾驶室不敢动弹,也不敢下车,只能任由这群人打砸。
最后,这伙人将轿车的挡风玻璃砸碎,打开车门后,将李先生架了出来,塞上另外一辆车。而李先生的轿车,则由参与打砸的其中一人开走。事发现场,许多目击者拨打了110报警,声称在高速路口发生了“绑架案”。
在接到报案后,渝北警方立即展开调查,调取沿途的监控,并掌握了这伙人的行踪。当天傍晚6点过,警方在两江新区找到了“被绑架”的李先生。
原来,一年前,做工程的李先生欠了同行彭于(化名)几十万元,由于资金周转原因,一直未能还上这笔钱。将李先生带走的这群人,自称是某“讨债公司”的员工,他们实施的是“合法讨债”,一年多以来,李先生被他们纠缠着,苦恼不已。
去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部署开展。暴力讨债正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12类黑恶势力之一,这伙人是“顶风作案”。案发后,渝北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深挖彻查,一个以彭军为首专门从事暴力讨债活动的涉黑犯罪组织逐渐浮出水面。
回重庆组建“讨债公司”
54岁的彭军是湖南人,早年间在秀山生活,因此在秀山当地有一些朋友。彭军做过小生意,也在别人手下工作过,他在湖南当地就曾是“讨债公司”的一员,熟知这一行的情况。2015年,彭军准备回到重庆发展,先后认识了秀山人杨某和秦某。
三人在重庆两江新区的一写字楼里成立重庆万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打着企业咨询的幌子,实则进行暴力讨债违法活动。不过他们对外则宣称“专业讨债,合法讨债”,并且通过网络宣传,在外张贴宣传单等方式大肆招揽业务。在高速路上被砸车并遭带走的李先生,他的债权人彭于正是得知彭军正在经营“讨债公司”,于是找到彭军替其向李先生讨债。
该涉黑组织在各个招聘网站上招揽业务员,要求男业务员身高在1.8米以上,高大体健,听从指挥。他们开出的月薪在8000元以上,许多人应聘。
该涉黑组织层级结构明显,内设所谓的“法务部”“外勤部”“内勤部”等部门,其中“法务部”负责与债权人签订虚假债务转让合同、调查债务人相关信息、查找债务人位置等;“外勤部”负责召集笼络社会闲散人员,并安排手下人员在收债过程中控制、看守、跟踪债务人,防止债务人逃脱;“内勤部”负责团伙的财物管理、后勤保障等。该涉黑组织统一配备出勤车辆,统一购买棒球棍、甩棍、GPS跟踪器等作案工具,为手下人员统一定制黑色大衣、黑色中山装,以期对债务人形成心理威慑,同时对手下人员统一食宿管理,严防私自接单等情况发生。该涉黑组织主要以收取债权人服务佣金为主要违法所得来源,通过严格的财务制度,保障组织运作。
据办案人员介绍,这家“讨债公司”在接到业务后,首先是使用非法手段获取债务人的个人信息,要么悄悄在债务人的私家车上安装GPS跟踪器,要么蹲点守候,要么使用欺骗的手段将债务人诱出。随后,再以非法拘禁、骚扰等手段进行讨债。
两年多时间里,以彭军为首的万兴公司,在渝北、大渡口、江北等地非法讨债获利600余万元。
在宾馆里陪吃陪住
据介绍,彭军涉黑组织与以往打掉的黑恶团伙不同,该涉黑组织以“软暴力”手段为主,插手他人正常经济纠纷,隐蔽性较强。
办案人员以被彭军涉黑组织骚扰纠缠时间最长的陈先生为例,向记者介绍该组织是如何对债务人使用“软暴力”的——陈先生是四川人,长期在各地承包工程。因为生意上的关系,欠了别人上百万元。陈先生被彭军涉黑组织盯上后,他们并不对陈先生实施打骂、暴力拘禁,而是派出两名人员,24小时跟随陈先生。“陈先生出门的时候就跟在他后面,吃饭的时候也在,上厕所的时候也在,就算是睡觉,也是一人休息,另外一人坐在床边盯着。”如此的骚扰,让陈先生苦不堪言,根本不敢回家,不敢谈生意,也不敢和朋友见面。“因为债务人害怕欠钱这样的事被周围人知道,也担心讨债者会对其家人造成伤害。”因此陈先生只能在宾馆里过夜,而彭军涉黑组织的两名成员则跟着陈先生住宾馆。就这样,陈先生被纠缠了长达1年多的时间。
该涉黑组织除了对债务人个人进行骚扰外,还极大影响债务单位的正常经营工作。一家外地建筑公司,因为工程结算的问题,和另一方产生了经济纠纷。双方的纠纷还未进入法律程序,彭军涉黑组织就介入其中。“这伙人穿着黑衣,列成一排站在这家建筑公司的办公室门口,严重影响了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建筑公司的负责人想坐下来谈谈,但说到紧要处时,“黑衣人”竟将滚烫的茶水一甩手泼在这位负责人脸上。去年春节前夕,这家建筑公司已经被骚扰得无计可施,公司员工都不敢来上班,单位只好提前关门给员工放假。“这家建筑公司的两位副总,长期被骚扰,只好卖掉在主城区的房产,搬到比较偏远的小区,孩子也转到了偏僻的幼儿园上课。”
债权人债务人“两头吃”
在本案中,不仅被骚扰的债务人是受害人,而那些委托讨债公司替他们讨债的债权人,也没有得到任何好处。
办案人员介绍,在签订“讨债合同”后,彭军涉黑组织会向债权人收取5到10万元不等的前期费用,而且约定讨回来的欠债,公司要以本金的20%,利息的20%—50%进行提成,可以看出“利润丰厚”。
但该涉黑组织讨要回来的欠债,只有极小的一部分返还给了债权人,绝大部分都被私吞,扣留债务人的车辆和房产也被变卖。有的债权人在中途改变主意,彭军涉黑组织则以各种借口推脱,或者和债权人算起了账:“出车一趟XXXX元,去现场的员工劳务费,餐饮住宿费……”可以说是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两头吃”。
参加培训规避法律打击
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该涉黑组织成员规避法律意识较强。为了规避法律打击,该涉黑组织通过与债权人签订虚假的债权转让协议,借助虚假债权转让关系欺瞒司法机关,给受害人造成讨债公司的行为正当合法的假象。
此外,为逃避打击,该涉黑组织还对成员进行定期“法律培训”,规避在收债中可能涉嫌的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相关罪名。在警方扣押的万兴公司“培训资料”中,就对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构成要件进行了详细分析。
庭审现场市民发表意见
在昨日宣判现场,市民刘先生说:“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不过现在是法治社会,任何事都要合理合法,讨债也不例外。像彭军团伙这些的‘讨债公司’,不但那些受到侵害的债务人深受其害,就连我们这样的普通市民也觉得触目惊心。这样的犯罪团伙,就应该出现一个,打击一个!”
大学生小文告诉记者,彭军团伙的所作所为,不但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也给市民带来了不安。“非法拘禁……在债务人门口泼油漆……这些行为,我们也只有从港片中看到过类似情节。”彭军涉黑组织的覆灭,真是一件让大家拍手称快的事。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谭遥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