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巴南:智障夫妻闹离婚 残联妇联助维权

11.03.2015  11:04

中新重庆网3月10日电(通讯员 刘秀荣 李春光)3月6日,重庆巴南区法院第七法庭审理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

案件之所以特殊,在于原、被告都是三级智障的残疾人,原告萍萍,1993年出生,在龙洲湾街道居住,被告刚刚,1988年3月7日出生,家在界石。案件又一与众不同地方,除了原、被告到庭,作为法定代理人,他们的父亲都来了,以及夫妻双方的亲属,除此之外,巴南区法院婚姻家庭女子合议庭的审判长刘漫红还邀请了区残联、区妇联的领导协助调解。区妇联维权科科长陈稳、龙洲湾街道妇联干部张例、社区妇联主席李佳,区残联维权科科长张迎春都来了。

原来萍萍和刚刚经人介绍于2013年4月认识,短暂接触后,双方于2013年5月31日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原、被告因家务琐事发生纠纷,由于缺乏沟通与交流,夫妻关系不睦,萍萍回到娘家,两人联系渐少。2014年春节,刚刚来到岳父家看望萍萍,大年初四又不告而别,萍萍一气之下于4月将刚刚告上法庭要求离婚,法官考虑两人残疾人成家不易,应互相关心体谅,希望他们能够和好夫妻关系,就驳回了萍萍的离婚申请。两人再无联系,2015年1月13日,萍萍再次来到法庭要求离婚。

庭审中,两人及父母都认为双方婚前了解时间短,婚后缺乏交流,个性都很强,继续生活也很难幸福,均同意离婚。在调解阶段,妇联干部结合法庭调查和萍萍父母的讲述对萍萍进行了心理疏导,鼓励萍萍今后多参加些相关的培训,提高生活能力,并将萍萍纳入区、镇街、社区三级帮扶对象;残联的陈科长也马上联系为两人办理公交免费卡,落实残疾人医保新优惠政策,感动的两人及双方亲属拉着刘漫红法官和妇联、残联干部的手,连声感谢。

最终,在法官、妇联、残联干部的关心和轻轻扶助下,萍萍、刚刚重新开始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