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8.07.2017  10:13

   7月27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确保在7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兑现到位。

 

  按照国务院部署,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不含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总体调整水平按照各地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

 

  我市调整办法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制定。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具体为:

 

  一、定额调整。符合调整范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统一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本人缴费年限低于15年的,统一按15年进行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养老金水平挂钩,以同类人员2016年12月平均养老金水平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3%。

 

  三、倾斜调整。主要对高龄退休人员、参加工作时间较早的企业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目前,我市已经建立了企业退休人员高龄养老金增发机制,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可以享受高龄增发养老金。在本次调整中,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70周岁的,从年满70周岁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深切关怀。目前,我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和财政部门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抓紧组织实施兑现工作,确保在7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兑现到位。

 

  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12333服务热线或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咨询。

 

  养老金调整举例

 

  例1

 

  老李1985年在某企业参加工作,2015年退休,缴费年限为30年。调整后每个月能多领多少养老金?

 

  首先,老李定额调整每月可增加50元;然后,挂钩调整,老李缴费年限为30年,按照3元/年来算,每个月可增加90元。本次养老金调整后,老李每个月可以多领50+90=140元。

 

  例2

 

  老张1972年在某企业参加工作,2007年在我市艰苦边远地区退休,缴费年限为35年,调整后每个月能多领多少养老金?

 

  首先,老张定额调整每个月可增加50元;然后,挂钩调整,老张缴费年限为35年,按照3元/年来算,每个月可增加105元;最后,老张符合倾斜调整中关于“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的规定,每个月可增加25元。

 

  也就是说,本次调整后,老张每个月可以多拿50+105+25=180元。

 

  重庆市2017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项 目 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 50元/月

二、挂钩调整 —

(一)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

  每年3元/月

 

  (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统一按15年进行调整)

 

(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同类人员2016年12月平均养老金挂钩 3%

三、倾斜调整 —

(一)企业退休人员 —

1. 1953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 25元/月

2. 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 25元/月

3. 200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每超过1年增加3元/月

(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

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增加50元/月;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70周岁的,从年满70周岁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5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