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严厉打击机动车污染防治违法行为

23.08.2017  09:23
    一是全面依法治理。制定《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近3年查处检验机构及机动车所有人违法行为16起,处罚130余万元。二是专项行动推进。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质量控制专项行动,针对3家检验机构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的违法行为,依法分别处以50万元和20万元的罚款并暂停联网。三是在新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监管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近3年查处上路行驶冒黑烟车6万余辆。

 

重庆市环保局升级改造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网络监控系统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管理,环保局厅
重庆排放定期检验不合格机动车不予通过年审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