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一批干部 涉及人大法院检察院
今(31)日,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一、任命
龙华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
林彬为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彭烨为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张明生为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陆多祥为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唐艳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波、杜丹、揭诚渝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翀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曹晓锐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贾科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张力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杨超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贺付琴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李健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张泽端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何庆华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丁咏梅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谭中宜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冉崇高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张恺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二、通过
向先全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三、决定任命
路伟为重庆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赖蛟为重庆市商业委员会主任;
陆军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长。
四、批准任命
许创业为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五、免去
潘平的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张祥忠的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张世模的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委员职务;
姚洪春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涂华、吴比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力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玲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潘晨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程启华、夏节荣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超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官禄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贺付琴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健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杨永能、官中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丁咏梅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张泽端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何庆华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谭中宜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蒋明军、钟雨锋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定顺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昕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蒋世强、陈家陵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赵建新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职务;
冉隆声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陆军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玉华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余怀琼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职务。
六、决定免去
夏祖相的重庆市农业委员会主任职务;
周克勤的重庆市商业委员会主任职务。
七、批准
张恺辞去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