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今(31)日下午,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上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一、决定任命
熊雪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亮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二、任命
张晓涛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邓炳国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简杰为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代伟华为重庆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孙泽均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
蒋元文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彭军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杨尚隈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国英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媛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孙海龙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国庆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浦晓东、陶旭东、曹世海、蒋林、蒋佩佚、陈又新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廖鸣晓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张帅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谭颖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陈娅梅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郑峰嵘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朱海川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江善进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郝伟光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黄治康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蒙洪勇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程昔原、陈中林、侯军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雪梅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陶米玲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宋丹丹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倪静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余云中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继雁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唐正东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贺少锋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
吕容亮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雪方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何欣为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杨晓玲为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刘娟娟为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庭庭长;
马莎为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乔小勇为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樊雯龑为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陈劲松为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庭副庭长;
李荣辰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超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飞宇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丽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天文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三、决定免去
孙海龙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四、免去
向先全、张良皓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张晓涛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代伟华的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简杰的重庆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李庆利的重庆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白庭学的重庆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彭军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孙泽均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蒋元文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邓炳国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邓晓蓉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蒙洪勇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吴雯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张艳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廖鸣晓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方剑磊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涂平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肖荣武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黄治康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江善进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朱海川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徐家清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张国庆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宋丹丹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陈雪梅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贺付琴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俊文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曹天明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雪方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恺、张丽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廖志高、李明、谭闯、张鲁川、蒲勇、汪葵、袁野、王霑、马兵、雷元胜、刘应强、樊才锦、秦大建、马健、罗应权、王永军、金柯宏、申小辉、李永军、何治、王茂龙、吴平、汪红杰、林小木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冲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职务;
廖鹏、刘茂林、陈涛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肖波、梅兴吉、吴辉军、邹雄、桑骊、冯亮、文序、张涛、刘文胜、张哲、李俭彬、徐维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职务;
高卫东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向平、李德斌、王文君、黄应国、姚宏涛、王晓平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职务;
董建波、陈波、彭小华、张文峰、王远伟、陈林中、陈松、罗静、王刚、向维超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职务;
陈飞宇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彭冲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聂堂福、王双阳、杨峰、王昌奎、庹增强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员职务;
张凯、林印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徐松、谌能、万锋、汪淼、徐庶、卢燕、刘帮凡、潘瑞容、刘浩、胡百祥、林欣、皇甫尚杰、周丰、冉龙梅、李晓容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职务;
夏英的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森、何浪的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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