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倾斜政策确保贫困户“搬得出”

25.09.2015  09:32
      一是差异补助。 市以及补助资金按一般农户每人8000元、建卡贫困户每人10000元标准安排区县,8000元中可集中不超过20%统筹用于建设安置点基础设施,2000元提标部分只能用于贫困户搬迁补助。
      二是帮扶倾斜。 区县对口帮扶资金的60%以上用于特困户搬迁补助和集中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地票支持。 建立贫困户宅基地复垦周转金,按2万元/亩预拨贫困区县加快项目实施。
      四是产业培育。 对新增的高山生态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每个点补助资金10万元,支持发展特色效益产业。

 

重庆南川:小小蓝莓果 甜蜜大产业
  新华网重庆6月9日电 夏日时节,新华网
非遗药香为乡村振兴“开良方”
     新华网重庆6月16日电 一副药香要新华网